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青田县关于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6〕10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营医疗机构事业报备员额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青田县民营医疗机构事业报备员额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一)。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职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详见附件一学历、相应资格要求一栏),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4.年龄为男45周岁以下(1974年6月12日之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2日之后出生);
3、报名材料:考生须提供2020年青田县民营医疗机构事业报备员额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二,下载填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正照3张。
4、准考证领取时间: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8:30-12:00,15:00-17:00),逾期不领,视为自动弃权。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告。
笔试考试考生需携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应考人员按要求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在青田县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公示。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卷面总分折算为100分)×50% + 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
按照总成绩排名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县卫健局组织,会同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实施。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1、本次招考录用的人员为事业报备员额身份,其人事档案管理、社会费缴纳标准、职称评聘管理、继续医学教育等与在编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由青田县卫生人才教育交流中心负责管理,薪酬由各民营医疗机构自行制定。
2、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个人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点击下载2020年青田县民营医疗机构事业报备员额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