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我本欲去南方某大厂工作,但获悉女友疑陷入广西北海传销组织,于是只身从深圳赶去,当我到了这个小镇后,我除了震惊还是震惊,不大的小镇聚集了太多人在各种公众场合公开谈论一个1040的传销项目,大街小巷地摊书店公然摆放着宣传传销的书籍!我报警,在北海银滩景点向几个两杠4星的警官反映问题,可没任何效果.我知道我根本救不出我女友,她已经深陷进去了,是死心塌地的陷进传销组织了。用了各种办法甚至给她父母打电话,可还是没效果。我最后无奈含泪离开了。
2012年,我的一位同事,他刚大学毕业,刚入职的时候我带过他,他是一名勤奋上进的好青年。后来他离职了,一年后我获得消息,他被人骗到天津的传销组织,在逃离魔窟的路上,遇害身亡。一位朝气青年就这样没了.
今天我在网上看到这个新闻,我即为宝山小伙感到开心,恭喜他成功逃离魔窟。又为当地的公诉机关荒谬滥法气愤!
请问楚雄州检察院,谁会愿意陷入传销,是为了去杀人?什么是非法拘禁!什么是正当防卫。小编只读书到大学小本,学历低,但基本法的字面意思还是懂的,如果你们是以防卫过当而公诉,大家感情上也好接受了。
请当地的检察院负责此案的公诉人,赶紧参加达康书记的回炉改造班!算了,你们这些不懂法的执法人,间接纵然传销违法行为,祸害我云南同胞,让我云南兄弟深受传销荼毒!还是引咎辞职吧!另外不是存在司法腐败也值得深究!
以上观点依据于网络新闻报道,下图截图为证,如果保山小伙非新闻报道所述,而是因为其他原因杀人,当另作他论,并收回以上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