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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警方又刑拘一名男子其所作所为令人大跌眼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02 04:19:23    浏览次数:17
导读

  接到最新消息,近日,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警方刑拘了一名男子,男子所犯之事为入室盗窃,而令人大跌眼镜的是男子所盗窃的物品

  接到最新消息,近日,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警方刑拘了一名男子,男子所犯之事为入室盗窃,而令人大跌眼镜的是男子所盗窃的物品竟然是一瓶老干妈辣酱、三根辣椒和两卷纸巾,合计只有18元。这么狗血的剧情是怎么回事?下面小编就带着大家一起过去看看。

  据悉,在12月7日下午,王先生(化姓)回到自己的出租房内,发现家里的东西有被翻动的痕迹,于是便查阅家中的监控。从监控画面可以清晰看见一名男子溜门进入自己家中,翻遍了所有的抽屉和柜子,紧接着还十分“嚣张”地喝了自己的饮料,离开时顺手捎走了柜子上的老干妈辣酱和辣椒。这名男子不是陌生人,正是自己的邻居杨某。王先生觉得不能就这样姑息了杨某,便向乐清警方报了案。接警后,乐清市公安局柳市分局民警张权键立刻对案件展开调查,并在48小时内将杨某抓捕归案。经审讯,杨某对自己偷盗的行为供认不讳。据民警了解,杨某在一家厂里上班,月薪有六千元。此次入室盗窃纯粹是临时起意,不存在经济困难的情况。

  很多网友了解到这起令人不可思议的案件之后,也是非常关心现场的情况,纷纷表达了自己的看法:“真好,丢了几万都没人管,别人丢瓶辣酱都能立案,666”“或许,穷极产生的无奈吧?本质可能是想奢侈一回”“入室盗窃最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多少钱没关系”“入室盗窃,公交车上扒窃,不按盗窃数额立案,只要有行为就符合立案标准”

  小编看到这样的新闻也是有点不可思议,不过细细想来,这些“惯犯”其实都是有顺手牵羊的心理。有些虽然不缺钱,但是就是手痒要拿点别人的东西,否则浑身不舒服,这也是一种病。对于入室盗窃者,没有2000元以上才立案的标准,只要报案,派出所都会受理,也是让大家警惕。对此,各位网友有什么不同看法?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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