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调解室电话陈旭律师您好:我现在是一名癌症患者,我想在我有生之年把房子解决好,因当初我离婚,就把八角南里的房卖了,想离开那个伤心地,我在朝阳区康营家园买了一套房,是在20...
第三调解室电话 陈旭律师您好:我现在是一名癌症患者,我想在我有生之年把房子解决好,因当初我离婚,就把八角南里的房卖了,想离开那个伤心地,我在朝阳区康营家园买了一套房,是在2013年买的也是我唯一住房。不知啥原因原房东的男主人被抓了,说是还把卖房款给没收了。我想问问您这个房子还是我的吗?我能留给我的女儿吗?请您在百忙之中抽点时间给我提个建议,给我指导一下。谢谢您了!您的节目我期期看,期盼您的回音
1、已4102经户主1653是你,当然你想给谁都可以。如果你没给人、且没留遗嘱就走了。那么房子自然就会由你所有子女分(平分为原则。具体他们也可以共同商议决定,可以根据照顾你最后有生之年的功劳来适当多分)。死后根据遗嘱继承,子女可以少缴税,否则就算活着时送子女,也要缴税多很多钱。
2、没有过户,户主不是你。那就得看买房子是否有字据、合同,或者人证等,可以有力证明你已经购买。那样只要房子没有被封存(或另有债主),那么就只要差“过户手续”,就与前面第1点的一样。当然一般没特殊情况可以直接过户给子女(少缴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