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重庆9月10日消息(记者陈鹏 通讯员霍枫)2015年9月2日,重庆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的犯罪嫌疑人汪某某批准逮捕。何某某、李某某被渝北区公安分局取保候审。
2013年3月何某某经人介绍到广西北海参加了“1040”传销组织。由于不明真相,何某某将自己的母亲、妻子都发展为了下线万元的入门费,共计投入资金21万元。
由于何某某人缘较好,很快就发展了60余名下线人员,具备了晋升A级老总的资格。2015年5月,传销组织为其举行了升总仪式和揭谎过程,揭谎中上层人员告诉何某某,“1040”并非国家扶持的重点工程,就是一个纯资本运作,靠发展下线人员的多少和下线人员缴纳金额的比例作为上线人员提成的依据和标准。
在明确“1040”是传销组织后,何某某非常后悔,认为自己的行为欺骗了亲朋好友,并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何某某主动召集20余名下线人员,向其讲明了传销的内幕,准备解散大家,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由于下线人员均缴纳了上万元的入门费,何某某找到自己的上家汪某某,希望每人能退还1万元。但汪某某置之不理,何某某只好拿出自己获利的1万元退给了5名下线人员。
由于要求何某某退钱的人越来越多,何某某再次联系汪某某,在几经交涉后,汪某某拒绝再接听电线名下线人员自发组织来到广西寻找汪某某的下落,在找到另一下线人员李某某后,李某说出了汪某某在广西南宁的住址。7月25日,8人在南宁市一豪宅内找到汪某某。7月27日,8人将
经经侦支队调查,汪某某2012年经人介绍在广西北海参加了“1040”传销组织,并先后发展李某某、何某某等人为其下线。到目前为止,汪某某已发展下线多人,成为该传销组织的A级老总,非法获利几十万元。李某某、何某某加入该组织后采取同样的方式升级为该传销组织的A级老总,均非法获利数十万元。2015年9月2日,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