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9月6日讯 据台银监罚决字〔2017〕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浙江玉环永兴村镇银行存在向客户转嫁抵押登记费的行为,中国银监会台州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条、第七十三条;《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对该银行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玉环永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05月23日在玉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17600.000000 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励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