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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引起有新冠病毒传播严重危险行为 一水果店主被立案侦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14 22:40:41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浏览次数:861
导读

安徽黄山休宁县公安局13日在其官方微博发布警方通报称,经公安机关侦查,休宁县海阳镇女人街桂兰水果店店主武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实施引起有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2022年1月13日,休宁县公安局对武某某以涉嫌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休宁县人民检察院已对该案提前介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图片来源:安徽黄山休宁县公安局官方微博。

中新网1月14日电 安徽黄山休宁县公安局13日在其官方微博发布警方通报称,经公安机关侦查,休宁县海阳镇女人街桂兰水果店店主武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实施引起有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2022年1月13日,休宁县公安局对武某某以涉嫌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目前,休宁县人民检察院已对该案提前介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图片来源:安徽黄山休宁县公安局官方微博 【编辑:吉翔】
 
(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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