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3日经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内资股
注:在本章程条款旁注中,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必备条款”指原国务院
证券委与原国家体改委联合颁布的《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证委发[1994]21号); “补
充修改意见的函”指中国海外上市部与原国家体改委生产体制司联合颁布的《关于到香港
上市公司对公司章程作补充修改的意见的函》(证监海函[1995]1号);“章程指引”指中国
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9〕10号);“主
板上市规则”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主板上市规则附录3”指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发布的《上市规则》之附录3;“主板上市规则附录13D”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