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温州的杨先生花了32100元购买了一款欧米茄手表。去年年底,该表出现走时不准,杨先生便将该表带到经销商处进行保修。经销商告诉他,该表已经过了保修期,要付费维修。杨先生也没多想,就将手表交由经销商寄往上海欧米茄表售后维修服务站维修。此后,上海方面与杨先生确认了维修费用为1995元。
2012年2月23日,经销商通知杨先生该表已经修好了。2月27日,杨先生取表时再次询问经销商该表是否还在保修期。经销商看了下发票说,该表保修期三年,已经过了保修期。气愤不已的杨先生质问经销商,现在才2月份,要到4月底才满三年,怎么在保修期内还要他付费维修?
2月28日,温州鹿城区消保委南浦分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人员指出,杨先生无法证明自己在将表送修时有提供保修卡,但双方均认可当时已提供购物发票。该表的购物发票上已经写明该表的编号,经销商应该可以据此查询到保修期,而不是草率地告诉杨先生该表过了保修期。建议经销商考虑该表目前还在保修期内,酌情分担维修费用。最终,双方约定各自承担一半维修费用。
首家民营金控牌照花落万向控股 央行正式受理申请 还有哪些金控公司值得期待
牛年A股谁最红?最牛股涨超9倍,最赚新股盈利20万,最牛行业频现翻倍股…
1月券商投行成绩大比拼:海通、中信、中金IPO保荐收入名列前茅,外资券商也在发力
三个多月超5成科创板跟投券商现浮亏!中金、高盛高华跟投+包销百济神州或浮亏4.5亿,快要白干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