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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琴”“天梭”……这伙人建网站卖假货敛财1200多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2-03 13:27:10    浏览次数:57
导读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王海伟 记者 高尚)一块块做工精细、几乎可假乱真的高仿“LONGINES浪琴”、“TISSOT天梭”手表被放在流水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王海伟 记者 高尚)一块块做工精细、几乎可假乱真的高仿“LONGINES浪琴”、“TISSOT天梭”手表被放在流水线上,在民警的监督下,顺着滑道投入炉火熊熊的燃烧炉内,瞬间化为灰浆。7月18日,淮安清江浦警方销毁了一批涉案价值150万余元的假冒高档奢侈品手表和包装盒。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批高仿手表来自龚某等人的犯罪团伙。他们以非法营利为目的,擅自生产“LONGINES浪琴”、“TISSOT天梭”注册商标标识的手表及包装盒,在湖南省娄底市共同出资搭建销售网站,销售未经合法授权的“LONGINES浪琴”、“LONGINES天梭”品牌手表。办案民警金锴告诉记者,这个犯罪团伙不满足于销售高仿手表,还未经合法授权,销售假冒“新百伦”品牌的鞋子。后经调查,龚某犯罪团伙非法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一千二百多万元。

  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注册商标所有权人合法权利不受侵害,并根据被告人龚某等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悔罪态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和《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经淮安市中级人民批准,已对犯罪嫌疑人龚某等人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并没收罚金和涉案的手表、鞋子。

  警方提醒: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擅自伪造、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销售金额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将受到三年以下有限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以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

 
关键词: 浪琴官网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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