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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25 22:35:23    浏览次数:8
导读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 。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 。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目前具有煤化工、盐化工、氟硅化工和化工新材料等多条较为完整的循环产业链,为综合性化工生产企业,主营业务为化工、化工新材料及化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涵盖己内酰胺、多元醇、聚碳酸酯、甲烷氯化物、甲酸、氯化石蜡、尼龙6、氯化苄、有机硅、尿素、复合肥等产品。

  采购模式:采购工作围绕服务生产创造效益的整体目标,采取内贸外贸及互联网相结合的采购模式,大宗原材料磷矿石全部实现江河、江海联运,煤炭采购实现火运煤炭直达聊城;深化战略合作,实施库容增效,坚持对标操作,努力降低原料采购成本。

  销售模式:适时调整产品结构和销售策略,由销售向销售+服务转变,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充分发挥“鲁西商城”平台作用,提高网络营销力度,化工产品电商客户自主下单率100%;细化市场分析,积极与同行交流,将电商与物流平台深度整合,实行物流竞价,降低运输费用;结合市场形势,推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应用,持续提升售后服务水平,实现产销平衡。

  生产方面:公司坚持安全发展,绿色发展,循环发展,重点围绕企业安全稳定运行开展工作。及时调整化工新材料产业园的生产运营模式,合理平衡调度和资源调配,结合市场变化弹性调节生产运行负荷,满足市场需求;通过杜邦安全改善项目的逐步深入,增强生产管理职能服务意识,深入基层研究解决关键问题,实现了各装置的安、稳、长、满、优,园区一体化、集约化效果明显。

  化肥行业整体产能过剩,需求下降;氮肥产品受出口拉动和国内市场季节需求影响,价格呈现波动下滑趋势;随着化肥优惠政策的逐步取消,复合肥行业竞争更加激烈,国内大型复合肥企业从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为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行业内大力调整产品结构,开发高效、环保型肥料,实现产业发展多元化;化工行业受全球经济影响较大,产品产能过剩,随着原油价格的持续下跌,下游开工不足,市场竞争加剧,部分化工产品的市场形势不容乐观。

  说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已扣除其他权益工具-永续债可递延并累积至以后期间支付的利息的影响。在计算每股收益时,将永续债自起息日至2015年12月31日已孳生但尚未宣告发放的利息扣除。

  2015年是我国“十二五”收官之年。全球经济继续深度调整,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公司积极应对,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升效率、效益为中心,继续围绕“四个不停步”的总体要求,以“问题+目标”为导向,进一步解放思想,转作风、抓落实,各生产装置经济稳定运行;采购、销售、项目建设、装备制造、科技研发、国际贸易等业务板块运作能力明显提升。在国内外经济形势持续低迷的情况下,保持了安全、健康、良性发展的态势。

  1、创新安全环保节能管理模式。深化推进杜邦安全理念,夯实基础管理;完善环境监测预警网络,持续开展环境监测,强化环保设施运行控制;优化蒸汽管网,创新节能管理新举措,完善能源计量管理,效果明显。

  2、及时调整生产运营模式。合理平衡调度和资源调配,保障关键装置重要设备的稳定运行,持续提高各生产装置的自动化设施投入率,提高自动化操作水平,持续建设智慧园区。

  3、创新采购运作模式。坚持采购创造价值的理念,深化战略合作,发挥库容增效优势,结合市场变化灵活采购,争取各类优惠政策,积极服务生产运行。

  4、积极转变销售职能。充分发挥信息化平台作用,细化市场分析,积极与同行深入对标交流;大力进行市场开发,挖掘潜在客户;及时分析市场形势,适时调整产品结构和销售策略。

  5、实施了组织机构改革。合并岗位,精简人员,压缩管理层级,专业分工更加明确,不断改变干部管理作风,提高了工作效能和工作效率。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与上年相比,本年因新设增加聊城鲁西供热股份有限公司、东阿鲁西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聊城鲁西三合肥料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聊城鲁西三友肥料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青岛鲁西物流有限公司、鲁西化工(新加坡)有限公司6家,因注销减少中盛化肥有限公司1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金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对2016年全年累计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2016年发生关联交易12,350.35万元。

  张金成先生、焦延滨先生、蔡英强先生作为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前表示认可,事后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为支持公司项目建设和增加公司经营资金,公司控股股东鲁西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拟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财务资助,执行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张金成先生、焦延滨先生、蔡英强先生作为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该议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为保证各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2016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为部分子公司提供合计等值406,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关于2016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6年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16年度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80万元人民币,其报酬均为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费用,本公司承担其差旅费用。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资金使用计划和融资市场的变化情况,按照融资成本孰低的原则,择优选择通过银行授信办理间接融资,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证券市场等进行直接融资。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利用自身的银行授信优势和山东鲁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外债额度、税收优惠政策等实施联动融资。

  张金成先生、焦延滨先生、蔡英强先生作为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前表示认可,事后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张金成、焦延滨、蔡英强、郑垲、范红梅、汤广、杨挺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郑垲、范红梅、汤广、杨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名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合法。独立董事人数达到证监会规定的标准。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为做好退城进园一体化项目工作,需要不断的资金投入和支持,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第(六)款“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分红建议和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之内容,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15年度不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将未分配利润用于退城进园一体化项目的建设和日常经营。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本项议案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做出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鉴于公司为做好退城进园一体化项目建设,需要资金支持,为保证项目建设,从维护股东长远利益和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出发,因此,对董事会做出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预案表示同意。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张金成生、焦延滨先生、蔡英强先生作为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

  上述议案一、三、五、六、七、八、九、十一、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张金成先生: 1957年出生,硕士学位,中共党员。1978年进入鲁西化肥厂工作,曾任鲁西化肥厂设备科长、副厂长,东阿化肥厂党委书记兼厂长,东阿化工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531,552股,作为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焦延滨先生: 1960年出生,硕士学位,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鲁西化肥厂车间主任、调度主任、副厂长,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多年从事生产管理,具有丰富的生产调度和设备管理经验。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143,433股,作为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蔡英强先生: 1967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政工师。曾任东阿化肥厂办公室主任、第六化肥厂厂长、第五化肥厂厂长、磷复肥总公司经理、采购系统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票103,000股,作为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郑垲先生:195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郑垲先生多年从事工程塑料开发与市场研究工作,对于国内外的应用与发展状况有比较深入的研究。曾任北京市化工研究院生产科研办公室主任,美国通用电气公司(GE)塑料部北京服务中心经理,北京泛威工程塑料有限公司经营部长,国家通用工程塑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和中国工程塑料工业协会秘书长,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九院)中物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日本长赖公司塑料化工顾问和河北工业大学客座教授。现任中国合成树脂供销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南京聚隆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哈尔滨鑫达股份公司顾问,以及鲁西化工独立董事。郑垲先生同时兼任《工程塑料应用》、《塑料工业》、《化工新型材料》、《塑料制造》、《塑料助剂》和《中国塑料年鉴》等杂志、年鉴编委。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作为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范红梅女士:满族,1958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具备丰富的经济管理及项目研究分析能力。曾任东阿县计划委员会副主任、东阿县发展计划局局长,在任期间主持编写的多篇报告论文获地方及省级奖项。2011年9月退休。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作为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汤广先生:1953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具备丰富的国有企业经济管理经验和会计专业知识,发表多篇专业论文,参与了多部会计专业书籍的编写。曾任山东聊城财政局企业科长、副处长;山东聊城市国资局副局长、国资委主任;曾兼任聊城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2010年1月离职。为当地公司成功上市做了大量工作,在市直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方面颇有建树。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作为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杨挺先生:1975年5月出生,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化工经济技术发展中心副主任,兼任中国石化联合会园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作为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就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凡在2016年5月16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皆可参加本次会议,并可以授权委托代表参加本次会议;

  第9项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第2、5、7、9、11、12、13项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上述议案第2、7、12项需要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9、10项需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上披露的公告。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代表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应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的议案,如议案9为《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则9.01 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9.02 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以此类推。

  (4)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如不同意该候选人请投0票。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议案9股东持有的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或独立董事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7,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董事或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候选人中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7的乘积。

  议案10股东持有的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候选人中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1)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或者其他相关系统开设的“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

  (2)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交所认证中心(网址:)申请,深交所认证中心可办理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表本人全权行使表决权。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4月23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福江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发表意见如下: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要求,作为公司监事会成员,我们对公司2015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形成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2015年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第六届监事会提名王福江、杨本华、董书国、李书海、马蕾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其中李书海、马蕾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已经公司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为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监事会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监事候选人逐项表决、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王福江先生:1962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3年进入鲁西化肥厂,曾任机修车间主任、物业科科长、工程建设管理科科长;曾任鲁西工业装备有限公司经理、鲁西化工副总经理、鲁西新能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经理;2015年7月至今任鲁西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持有本公司股票42,100股,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杨本华先生: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第一化肥厂副厂长、厂长,第二化肥厂厂长、党委书记,硅化工分公司负责人,2011年至2015年12月任鲁西化工园区工业集团总经理助理;2015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总工程师。持有本公司股份19,9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董书国先生:1968年出生,专科学历,中共党员。1986年进入第二化肥厂;曾任第六化肥厂副厂长、厂长,氯碱化工分公司经理,鲁西化工园区工业集团总经理助理;2013年11月至今任公司项目管理部部长。持有本公司股份25,7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李书海先生: 1969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7年进入平阴化肥厂参加工作,曾任第三化肥厂厂长、第一化肥厂厂长,项目建设调度处、项目管理部处长;2014年7月至今任公司化肥工业集团副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马蕾先生:1967年出生,大学学历,助理会计师。1992年进入鲁西化肥厂,曾任财务科、审计科副科长、科长;2007年至今任鲁西化工审计监督处处长。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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