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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的六大特点及典型事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26 10:09:19    浏览次数:12
导读

  :传销一般采取把人员骗到异地参与,组织严密,一般实行上下线人员单独联系,而组织者异地遥控指挥。  2、杀熟:以“找工作”、“合伙做生意”、“外出旅游”、“网友会面”等为借口,诱骗亲戚、朋友、同乡、同事、同学到异地参与传销。  3、编造暴富神话:利用一套貌似科学合理的奖金分配制度的歪理邪说理论,鼓吹

  :传销一般采取把人员骗到异地参与,组织严密,一般实行上下线人员单独联系,而组织者异地遥控指挥。

  2、杀熟:以“找工作”、“合伙做生意”、“外出旅游”、“网友会面”等为借口,诱骗亲戚、朋友、同乡、同事、同学到异地参与传销。

  3、编造暴富神话:利用一套貌似科学合理的奖金分配制度的歪理邪说理论,鼓吹迅速暴富,鼓动人员加入。

  4、洗脑:对加入传下组织的人以集中授课、交流谈心等方式不间断的灌输暴富思想,使参与者深信不疑。

  5、高额返利:传销组织一般都制定有貌似公平且吸引力很强的“高额返利计划”,在传销人员的鼓噪下,很容易使人产生投资欲望,轻率加入传销活动。

  6、商品道具、价格虚高:传销的商品只是道具,目的是发展人员,骗取钱财,因此被传销的商品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很多是难以衡量价格的化妆品、营养品、保健器材、服装等,部分商品是“三无”商品。

  发生在重庆市的“欧丽曼”非法传销案涉及全国13所高校约200名大学生,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近日,记者随公安部工作人员在重庆市调查大学生参与传销活动的情况,了解到大学生坠入“欧丽曼”传销网的全过程。

  2003年初,河南省农民秦永军在其兄秦建华的动员下,来到重庆,交了3350元入会费后,加入“法国欧丽曼”化妆品有限公司,成为“会员”。他通过介绍新“会员”入会,提取入会费。当时,每介绍1人入会,他可获得510元的业绩奖励。

  2003年8月,秦等3名农民出身的传销头目将发展下线转移到重庆两路地区。他们主要发展在校大学生,以“介绍工作、参加电脑展”等幌子,骗来外地学生,安排他们住在预先租好的房屋里。

  “欧丽曼”公司没有经过工商登记,产品是“三无”产品,不能在市场上交易。秦永军自己都不知道他卖的产品在哪里生产。事实上,这个所谓产品只是道具,传销人员利用这个道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直销”的名义进行非法经营,骗取钱财。

  “欧丽曼”传销组织实行“五级三奖”制。“五级”指信誉顾客、家长、主任、经理、总代理(超级总代理)。“三奖”是指分配方案。以“经理”为例,第一级是“直接奖”,每发展1名直接下线%;第二级是“间接奖”,自己的下线名下线%;第三级是“育成奖”,自己下线的下线名下线%。“家长”、“主任”的提成比例比“经理”低很多。

  秦交代,他们冒充西安某学院学生,骗取大学生信任,再通过讲课、培训等方式,让这些学生深信传销能赚大钱,随后让那些学生根据大学生的心理需求,设置讲课内容,发展下线。

  而许多参与传销的大学生,却坚信自己从事的是“直销”,是“辉煌的事业”,是“一种新生事物”,是“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的新理念”。传销网络被摧毁后,警方安排受害大学生返乡,有人却执迷不悟,悄然离开。

  传销人员骗得最多的是同学、同宗、同乡、同事。他们的惯用伎俩是打电话邀对方到重庆某待遇很好的公司上班,或前来合作开发某个商机,没有一个人说让对方来做传销或直销。

  对方刚赶来时,传销人员不谈工作或创业,而是等待机会,将其发展成“下线”。他们讲究火候,做到“四不讲”:环境不对不讲、时间不够不讲、气氛不好不讲、时机不成熟不讲。

  一旦时机成熟,他们就将对方拉去“上课”,灌输所谓的“直销”理念,讲授“直销”方法,鼓吹“直销”大有前途———加入者将成为“新一代的改革者”,“能像上世纪80年代的改革先锋一样,迅速发家致富”。

  其主体课程是:分配方案、影响成功的因素、“企业文化新理念”、从业应有的心态等。讲课内容非常有蛊惑性,比如“穷人最需要的不是钱,而是野心”等。

  不少大学生被彻底“洗脑”,成天梦想一夜暴富。很多大学生每天的生活费只有1元钱左右,吃霉变米饭,吃在菜市场捡来的烂菜叶,睡通铺,条件十分艰苦。但他们却认为这是对意志品质的“磨砺”。传销头目用谎言来麻痹他们,如:“走过苦难,前面就是金光大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放下面子创业”,等等。同时,传销组织以“家庭”为单位实行“亲情管理”,这对涉世不深的大学生也很有吸引力。

 
关键词: 传销的特点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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