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底我姐生下了一个女儿,在之前她已经生了一个儿子一个女儿了.,怀上这个孩子也是个例外,因她已做了绝育手术,所以怀上这个孩子等到发现的时候已四个月了,所以就不想再去打掉,但这个孩子已属超生了.为此,她不敢回家生,躲在我家里生.那是一年的冬天小女儿生下来后,才刚满月就给我那可怜的小外甥女断了奶,回到家里,小女儿给我姐夫的姐姐带.
在小孩子差不多八个月大的时候,突然来了一帮计生的人将我小外甥女就抢走了,那年是1994年,目前,我外甥女下落不明.
这几天我姐夫先去永州市公安局报案,但公安局不给立案,说你这个要去找当时的计生委.我姐夫去信访部门,也被拦了回来,说要去找当时的计生委.因事隔十几年了,当时的计生委很多有些退休了,有些调离了.找到了当时的计生委主任,他说:事隔太久了,也很模糊了,记得当时有十几个吧,后面全部送到了民政局,再下发给了一些收养的家庭.具体的他也不清楚,因都是手下的人办的.
我姐夫再去找到了几个办事的计生委,他们说:当时是有这个国家政策的,就是给不符合收养家庭的小孩子调剂给有收养条件的家庭,但是这种调剂是随机的也没有记录的.所以小孩子去了哪里,他们也不知道.多么可笑,多么荒唐的理由,一个小孩子在他们的眼里就跟一个西瓜,一块棉花糖一样的,想给谁就给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