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主席习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中国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无论面临多大挑战和压力,无论付出多大牺牲和代价,这一点都始终不渝、毫不动摇。”坚持人民至上,不断造福人民,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新期待,彰显了我们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和执政为民的责任担当,在全国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中引起了强烈反响,烛照出一个政党的初心使命,指向一个民族的辽阔未来,为推进新时代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了价值遵循。
习总书记指出:“人民立场是中国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这是对人民群众历史作用的充分肯定,是对我们党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更是对全党的郑重要求。“人民立场”深刻回答了“为谁发展”和“靠谁发展”的问题,体现了群众史观的基本要求,为当前党群关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党中央和国务院采取多项举措,全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充分体现了“人民至上”的理念,印证了人的初心和使命,用行动坚定站稳了人民立场。
人民立场作为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做好公安工作的根本指南。公安机关必须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唯物主义观点,站稳人民立场,增进人民感情。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召开一周年之际,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发表署名文章,要求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广大公安民警在实际工作中要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改进和创新联系群众方法,建立和完善民意调查等制度,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各种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一致起来,着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人民公安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人民公安属于人民,“人民公安为人民”是公安机关的初心使命。人民公安必须把服务人民作为自己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党对公安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公安工作的根本政治立场。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决定力量,人民是真正的英雄。习总书记指出:“人民是共和国的坚实根基,人民是我们执政的最大底气。”一切依靠人民,是我们党不断战胜困难和风险、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在这次疫情防控斗争中,在习总书记和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全国动员、全民参与,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构筑起最严密的防控体系,凝铸起坚不可摧的巍峨长城。14亿中国人民同舟共济,众志成城,坚定信心,同疫情进行顽强斗争,成为我们战胜疫情最强大的力量之源、最根本的信心所在。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习总书记告诫全党,“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群众,就会失去生命力。”公安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群众性,公安机关各项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持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人民警察的根本职责。全国公安工作会议提出新时代要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的任务,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安治理格局,加快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社会应急联动机制等工作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参与支持和配合。人民群众是维护社会治安的基本力量,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每一项工作的开展都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实际工作中人民群众与有关犯罪和社会治安问题信息有着最广泛、最直接、最敏感的接触,有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就能够及时掌握有效信息,帮助公安机关有力打击违法犯罪。只有争取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拥护,才能有效推动公安工作的创新发展。
人民至上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推进要不断满足人民需要,努力增进人民福祉,努力推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习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在治国理政理念上坚持人民至上,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坚持人民至上、为民造福,必须始终把人民安居乐业、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切切实实为人民排忧解难。要突出问题导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等实际问题,一件一件抓落实,一年接着一年干,努力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要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要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着力保障基本民生。
全国公安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公安机关肩负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职责任务。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等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基本原则。用“八个必须坚持”总结提炼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工作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强调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公安工作要全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公安工作服务于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是直接的受益者、体验着、接触者,是对公安工作最直接的见证者。只有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人民群众真实的声音,改进工作方式,充分体会了解人民群众的感受,以更加坚定的群众立场和更加丰富的群众工作方法,全力创新公安机关群众工作,切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造福人民贯穿到警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才能使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满。
唯物史观不仅强调人民的主体地位,而且将人民作为衡量社会进步的标尺。衡量社会进步,衡量各项工作成效、好坏的标准有许多,但是最根本的标准就是人民满意这个标准。习总书记强调:“全党同志无论职位高低,都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面对各项重点工作,只有坚持人民至上理念,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谋利益,为人民创政绩,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才能得到人民拥护,真正交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合格答卷。
“天下顺治在民富,天下和静在民乐。”公安机关要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公安队伍持之以恒的追求。要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真正把人民利益至上内化为全警的政治素养、外化为全警的自觉行动,察民情、接地气,倾听群众呼声。百姓关心期盼什么,公安机关就应该重视关注什么,公安改革就抓紧推进什么,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真正把公安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儿上。坚持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一切为了人民,是一种执政理念,也是一种责任担当,更是一种长远的发展思想。公安机关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始终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群众需求的新变化,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不断提升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社会治理、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锚定“四个铁一般”标准,着力锻造一支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为履行好新时代职责使命提供坚强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