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脸、抗衰老、抗皱”这些字眼几乎在化妆品的包装上、广告上随处可见,不过今后会消失在我们的视野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新规指出,医疗术语、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被禁止用于化妆品名称。
记者9日也从济南市卫生监督部门获得同样的信息。专家说,新规定的执行有个适应过渡期,而且实施难度大。
9日,记者在济南几家商场、超市的化妆品柜台转了一圈,几乎所有品牌都有瘦脸、抗皱、美白、控油等产品,这些也是化妆品的宣传重点。很多品牌都有像瘦脸面膜、抗皱精华、美白去斑霜等产品。
一家日系品牌则在广告册中宣称:“经过测试证明,10天之后,肌肤会有非常明显的改善。”还有一家知名品牌标注有:“瘦脸一次见效,外敷三次,一周后效果明显。”
对于这项新规,很多化妆品品牌负责人都认为,执行起来很困难。一家国际大牌化妆品负责人透露:“几乎所有品牌都会做美白、抗皱、控油、抗衰老方面的护肤品,如果这些词都不能用的话,恐怕对现有的化妆品行业来说会是一个很大的冲击,这意味着所有的老款货品全部都不能上柜销售了!”这位负责人说,目前很多化妆品品牌都在跟相关部门沟通,已经开始着手准备产品成分的中文标签,并希望能在“可标注范围”上争取更多的话语权。“新规定的执行有个适应过渡期!”9日,银座地下购物广场一化妆品部负责人称,化妆品保质期有3年左右,新规虽已出台,但已面世的化妆品在保质期内依旧能在市场上销售,所以现在市场上销售的基本上是以前的老包装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