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7日以邮件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到董事8名, 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各位董事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7日以邮件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各位监事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2年3月28日,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购买委托理财产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 资金投向:本信托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上市公司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资产收益权等权益类资产或以该等权益类资产为投资标的的资产管理产品的比例不低于80%。信托财产专户中存在闲余资金的,受托人有权将该等闲余资金存于信托财产专户,或者由受托人决定,用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投资、债券市场投资、资产管理产品投资。
1、公司本次委托理财履行了规定的审议程序,购买的产品为信托产品,该产品风险程度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要求;
公司财务部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适度的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信托财产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从而影响收益。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华能信托·诚裕丰盈18号单一资金信托。同时,为提高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信托合同等法律文件。
经认真审阅本次会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也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