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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2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故意隐瞒行程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18 15:26:12    作者:xinwen    浏览次数:865
导读

4月18日,山东聊城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通报,聊城市16日、17日报告的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均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

4月18日,山东聊城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通报,聊城市16日、17日报告的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均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故意隐瞒行程,引发疫情传播风险,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如下:

4月16日,阳谷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系外地市返阳人员),其从外地返回阳谷后,未按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故意隐瞒行程,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引发疫情传播风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阳谷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月17日,临清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系省外返临人员),其多次驾车往返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多次躲避疫情卡口排查,且未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也未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管理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临清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总台记者 王成林 霍锡鹏) 【编辑:朱延静】

 
(文/xin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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