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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8人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30 05:17:51    浏览次数:12
导读

  (1)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成绩的基础上,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

  (1)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成绩的基础上,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后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1)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后,由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提供有关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③报考定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毕业生”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入伍前或入学前户口原籍在防城港市的有关材料。

  ④报考定向招聘上思县村党组织书记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除需提供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毕业证、身份证等材料外,还需提供经乡镇党委审核推荐的个人报名申请及任职的佐证文件或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等)及其他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复审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情形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由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长期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递补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放弃声明书面材料。

  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人选。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进入面试的人选由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书面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1)结构化面试满分、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分值各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考核、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体检公告经市人社局核准后在防城港人才网发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由至低分依次递补。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同时确定为人选。

  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两个人以上组成。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至低分依次递补,并按照前款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经上思县人社局审核报市人社局同意后在防城港人才网公示招聘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考核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规定报批聘用。

  (一)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部门单位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应聘人员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考生进入校园后,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等症状时,要及时报告考务工作人员。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学科)类别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设置。

  (三)根据我县疫情防控形势,凡涉及招聘工作的各项时间节点如有调整,经科学研判并报上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审批同意后,由上思县人社局在防城港人才网另行通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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