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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一小区新房窗户竟是画的!开发商这样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30 23:23:30    浏览次数:13
导读

  一见到记者,禅城张槎的业主曾先生就气鼓鼓“简直就是虚假欺骗!如果不整改,这样的房子我们打官司都要退。”跟曾先生一样,

  一见到记者,禅城张槎的业主曾先生就气鼓鼓“简直就是虚假欺骗!如果不整改,这样的房子我们打官司都要退。”跟曾先生一样,他们小区12座和13座的全部业主,都是拒绝收楼的。

  他们说自己是小区最后一批收楼,没想到开发商就给了他们很特别的“待遇”,业主觉得“根本不是大堂,像‘狗洞’一样!”

  业主还带记者去示范测量过,一米七七的他一举手就碰到大堂顶。业主说,他们买楼的时候,看的是14栋的样板间,入户大厅大概有五六米高,更奇怪的是,整个小区唯独12和13座的入户大堂是“低人一等”,只有两米多高。

  而一切都是因为12和13座的大堂,多了个横梁建了个平台,这个平台就是二楼业主的阳台。有业主猜测,这个设计是开发商早有预谋的。

  记者看过这些业主的购房合同,关于入户大堂高度并没有任何说明。而早在8月30号收楼前,业主已经跟开发商多次谈判,希望拆除12和13座的二楼阳台,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随后记者联系到该小区开发商——广东领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提供了小区的验收报告,证明楼盘符合验收标准。至于入户大堂的高度差异,他就说可能工作上的疏忽,当初报建时的一个“失误”,而当建设时发现问题已经没办法更改。

  在开发商提供的规划图纸上,记者见到12座和13座的入户大堂,架空高度为2.9米左右,而其他几座楼的入户大堂,架空高度都是5.8米左右。这批图纸出图日期为2014年9月,全部经过相关规划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开发商解释,验收通过的楼盘不允许拆楼改造,他们更希望以“加建”的方式,改造入户大堂——征得业主同意后,在现有入户大堂外扩建门头,不对主体部分造成影响。

  据了解,国家《住宅设计规范》对商品房的入户大堂,没有强制性的高度要求,只要求住宅每层的适宜高度是2.8米。有律师就认为,对于楼盘公共空间的设计差异,开发商有义务告知业主或者在沙盘上明确标注,否则就涉及侵权。业主都要详细了解公共配套,再签购房协议。

  今年3月份哈尔滨的李艳韬买了一套期房,因为当时房子还没盖完,所以他是通过沙盘选的房。当时李艳韬买了小区3号楼的一套房子。

  上个月,3号楼的施工防护网拆除了,李彦涛突然发现自家这栋房子有些不对劲,整栋楼各个楼层的楼梯间都没有窗户。

  更搞笑的事情还在后面。过了几天,窗户有了,不过是画上去的。李艳韬说,窗子画得水平没得说,跟真的一样,可楼梯间没有窗户采光就会受到影响,会非常暗。

  沙盘上显示有窗户,楼房的窗户却是画上去的,这样的反差让李艳韬无法接受。记者帮忙联系了开发单位,设计部经理杨东国向记者展示了3号楼的设计施工图纸。从设计施工图纸看,3号楼各单元的楼梯间是一个长方形的标志,上面写着加压井。也就是需要在这里建设加压井。

  杨经理介绍,一号楼 二号楼采用的是自然通风的形式,所以有窗户,但三号楼他们采用的是机械加压排烟形式,所以楼道就没有窗户。

  杨经理说,三号楼和其他楼层看着格局类似,但是它的商服更多一些。设计图纸时,需要更高的消防排烟要求。普通的自然通风无法满足消防要求,他们就做成了机械排烟,通过在楼梯间使用加压井来解决,而不是一般的窗户。

  那么李艳韬买房时看到的沙盘,为什么和实际情况有不同呢?杨经理说,沙盘是早于施工图做的,所以有些地方和施工图稍微有一些出入。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在开发楼盘时,事先会出一个效果图,沙盘就是在效果图的基础上制作的。但是在正式施工建设时,需要由环保、消防、规划等各部门审批,形成一个设计施工图。

  设计施工图一般比效果图形成的晚,所以在个别地方确实会存在差别。大家购买房屋时,除了看沙盘以外,还要多与售楼人员咨询细节。弄清沙盘与实际情况的区别再做出选择。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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