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讨价还价,他买的那辆皮卡车要5万多元,当时,因为带去的钱不够,店方便告诉他可以通过贷款的方式来解决。
涂先生:贷款公司来了,就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他说姓李,我当时问了他,你贷款多少利息啊?他说8厘。当时,他就说赶快办,到下午来了,办了以后,马上,我就开车走了。
涂先生说,等回到家中,自己重新核算贷款时,他愣住了,4万块钱贷两年月供竟然要2200多元,这比当时说好的利息高了很多。
贷款经办人:就是53880元,本金加利息。(记者)年利达到了多少,按你这样算下来?贷款经办人:这个我不知道,这个,我不知道利率怎么算?
按照银行同期利率,4万元贷两年月供仅要1700多元,而涂先生现在要偿还的贷款月供比银行每月多出近500多元。涂先生:不是8厘的利息,他说1分5的,我不会借了,是吧?
对此,这名贷款经办人解释说,贷款所有偿还细节都在合同里写了,所以,不关他们的事。无奈之下,涂先生报了警。民警到现场后发现,这份贷款合同里,还有一项费用。
借贷公司负责人:是这样的,它所有的费用都是综合的,体现在这个月供里面,然后,我们做业务只会跟客户讲月供。然后,说实话,利息不是所有人都会算。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家有事先告知的义务,消费者也有知悉权。为此,民警把当事双方一起带回派出所调查。
律师 王新民:如果是属于违法违规,可以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如果,属于合同争议,也可以通过仲裁和诉讼来解决。最后,律师也提醒市民,今后在进行汽车等消费贷款时,一定要了解贷款合同的所有款项,再签字交易,否则将会带来一些无形的损失。另外,对于此事调查的进展,我们还将持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