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余干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某公司报警称:其公司被法院缺席判决偿还重庆某公司货款+利息共120多万元,但该公司从未与重庆的公司签订过购货合同,公司的印章也从未离开过公司,怀疑是有人伪造公司印章。
此事不仅给企业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还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声誉。接警后,余干县公安局立即组织刑警大队全力开展侦查工作。侦查中,民警面对“合同签署不规范,合同上没有法人信息”等难点,两次远赴重庆市开展侦查工作,经过大量的行走访摸排、调查取证,最终确定了犯罪嫌疑人隆某的身份。通过综合分析,警方得知隆某经常在重庆市渝北区某小区一带活动,于是民警再次远赴重庆,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经过3天的蹲守于8月20日将犯罪嫌疑人隆某抓获归案。
经查,2011年3月,犯罪嫌疑人隆某私自伪造余干县某公司印章,以该公司法人的身份同重庆市某公司签署了水泥购销合同,购货款共计人民币983316.99元。在今年法院判决时,货款+利息已经超过了120万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隆某对自己伪造余干某公司印章,与重庆某公司签订近百万元水泥购销合同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隆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