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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履行义务公开向袁隆平院士赔礼道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07 21:32:05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浏览次数:215
导读

(杨子炀)6月7日,张某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就其侵害袁隆平院士名誉、荣誉的错误言论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开赔礼道歉。袁隆平院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是中华民族的脊梁和骄傲,应被我们尊崇、铭记,不容歪曲、丑化和亵渎。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某侵害袁隆平院士名誉、荣誉公益诉讼一案公开庭审并当庭宣判 图为庭审现场 天津二中院供图

中新网天津6月7日电 (杨子炀)6月7日,张某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就其侵害袁隆平院士名誉、荣誉的错误言论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开赔礼道歉。

5月19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某侵害袁隆平院士名誉、荣誉公益诉讼一案公开庭审并当庭宣判,判决被告张某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张某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开赔礼道歉 天津二中院供图

致歉信如下:

我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袁隆平院士是我国“杂交水稻之父”,其一生致力于杂交水稻技术的研究、应用与推广,为国家及世界作出了巨大贡献。袁隆平院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是中华民族的脊梁和骄傲,应被我们尊崇、铭记,不容歪曲、丑化和亵渎。我非常后悔自己在网络上发表及转发不当言论,愿意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在此,我对自己的不当言论向袁隆平院士及其亲属致以诚挚的歉意,并保证以后绝不再犯,做一名守法公民。请社会公众对我进行监督,也希望大家能够以我为戒,提高法律意识,尊崇英雄先烈。(完)

【编辑:陈文韬】
 
(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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