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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实名举报江西上饶广丰区法院两名法官,官方回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15 10:28:04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浏览次数:860
导读

判决后,原告上诉,并提供借条一份作为证据,二审上饶市中院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原告变更诉讼请求,标的由9万元变为5万元,由周罡红法官承办,广丰区人民法院依法认定证据不足,予以驳回。

中新网6月15日电 据江西上饶市广丰区融媒体中心官方微博消息,6月13日晚,网民陈某通过抖音进行网络实名举报广丰区人民法院刘日进、周罡红两位庭长执法不公,广丰区高度重视,连夜成立专门调查组开展全面核实调查。

经调阅卷宗,原告陈某与被告夏某某民间借贷一案,于2017年4月14日向广丰区人民法院起诉,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借款9万元,一审由刘日进法官承办,法院依法认定证据不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后,原告上诉,并提供借条一份作为证据,二审上饶市中院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原告变更诉讼请求,标的由9万元变为5万元,由周罡红法官承办,广丰区人民法院依法认定证据不足,予以驳回。原告不服,再次上诉,上饶市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不充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下一步,调查组将对网民陈某举报的情况作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将及时回复。 【编辑:刘湃】

 
(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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