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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脉因“用户造谣作业帮已售卖”被判赔未及时删除谣言系担责原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21 17:06:04    来源:和讯网    浏览次数:301
导读

近日,作业帮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与刘某、北京淘友天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一审文书共开。 据北京法院审

近日,作业帮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与刘某、北京淘友天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一审文书共开。

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判决书显示,原告作业帮诉称,被告刘某于2021年6月6日在脉脉APP发表了帖子宣称原告已被售卖,该帖子被大量转发评论。被告淘友天下公司是脉脉APP的运营者,作为网络服务提供商,对于网络用户在网络上发布的内容,应当尽到必要的注意、审查义务,特别是对于热门帖子,具有更高的注意义务。2021年6月6日,原告在发现涉案帖子后立即在该贴的评论区进行实名辟谣,且被告淘友天下公司也在该评论标注了“声明人”,故被告淘友天下公司自原告评论时即已经知晓涉案帖子为虚假信息,6月9日,原告就该涉案帖子再次发函要求被告删除,该法务函已载明涉案帖子发布人的ID,该 ID 是唯一的可以直接定位发帖人,并且被告淘友天下公司有能力凭借法务函提供的信息直接定位涉案帖子,而被告直至9月7日方对涉案帖子进行处理,并且被告淘友天下公司对该帖子加的已被实名声明标签,使该帖子与普通帖子区分,进一步增加了该帖子的热度,任何用户均可看到该帖子,评论区已有用户认为原告确实“已经卖了”,自原告第一次发实名声明之日起经过三个月之久,被告淘友天下公司在有能力定位涉案帖子的情况下未采取任何措施,以至于该帖子持续发酵,被告淘友天下公司怠于履行责任的主观恶意明显,应对损害的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被告刘某辩称,其发布的这句话未达到需要法律规制的程度,也没有造成原告社会评价降低的后果。被告淘友天下公司辩称,原告发出的《法务函》不属于符合《民法典》要求的有效侵权通知,其已充分履行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并无过错。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未能举证证明其言论真实性,其行为可认定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淘友天下公司在收到原告请求后,未能及时采取通知删除等法定措施,一定程度上扩大了相关言论的传播范围,应对损害扩大部分与刘某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判决,刘某于脉脉APP致歉并赔偿作业帮经济损失5000元,淘友天下公司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关键词: 脉脉 用户 造谣 担责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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