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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正式纳入互联互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25 02:17:12    作者:xinwen    浏览次数:125
导读

中新财经6月24日电 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相关安排的公告》(下称《公告》),提出自本公告发布

中新财经6月24日电 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相关安排的公告》(下称《公告》),提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正式纳入互联互通,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

《公告》起草说明显示,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已于2016年就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交易所买卖基金)纳入互联互通投资标的达成共识。2022年5月27日,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发布了联合公告,原则同意两地交易所将符合条件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交易所买卖基金)纳入互联互通。

《公告》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明确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拓展至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二是明确相关制度安排参照股票互联互通,三是明确投资者识别码安排,四是明确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人相关要求,五是明确业务实施细则相关安排。

《公告》称,下一步,证监会将组织上交所、深交所、中国结算等稳步做好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各项准备工作,正式启动时间将另行公布。(完) 【编辑:程春雨】

 
(文/xin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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