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每天都要用的牙膏,此前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到底属于哪类监管范围?也出现了一些虚假广告的纠纷。
比如2015年,佳洁士品牌的“双效炫白牙膏”广告效果虚夸,曾被上海市工商局处以603万元罚款。
针对牙膏没有明确监管分类这件事,新《条例》首次把牙膏的管理,参照进了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管理。不过具体的管理办法还要另外拟定再发布。
进行规范化管理后的牙膏,不仅避免广告的虚假宣传,也将对以前还可以游走于管理“灰色地带”的一些牙膏企业,有了明确管制。
新条例对于特殊化妆品的定义也有了很大改变,由之前的9大类,精简为5+1: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还有个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
有的人猜测可能会退出历史舞台,毕竟这几年这些产品很少出现恶性事件,对它们进行“松绑”,其实也是节约了管理资源,提高效率。
对于这个引发人好奇的品类。在一部分人看来,它其实是政府监管开放的一个“口子”,因为行业的发展谁也预测不了,为了能适应未来行业的发展需求,而“宣称新功效化妆品”则很好的满足了这一点。
配方师就像厨子,好的烹饪手法和好的食材配比,才能成就一道美食。重视配方合理搭配,也注重成分原料,这样才有可能出好的产品。
而在旧的《条例》中,化妆品新的原料必须要经过国务院化妆品监管部门审批,审批流程不仅复杂繁琐,还耗时很久。这些年来,能够获得批准的新原料寥寥无几。
而新《条例》则是对原料进行分类管理。对于风险程度较高的化妆品新原料,像美白、防腐、防晒类,实行注册管理,而对其他的实行备案管理,就是说3年期间没有发生安全问题,则可以纳入已使用的化妆品原料目录里。
这个改变,让大家都很期待的“新原料”“新成分”, 有了走向市场拥抱大家的机会。对于配方师来说,则有了更多自由研究新配方和技术的选择,期待会有越来越多精彩的产品。
护肤品牌夸大宣传,用引人入胜的内容欺骗消费者,误导消费者认为产品有特殊功效,这样的事层出不穷。
对此,新《条例》规定,化妆品广告内容需真实合法,不得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禁止标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避免给消费者带来误解是好事,只是对于化妆品功效的评价一直没有一个权威的标准与方法,即使是依据文献资料、研究数据或者功效原料,也不完全是客观公正的。
所以,还需要国家监管能制定一套完整统一的评价检测标准,做到让化妆品的功效宣传真正做到有理有据。
从新《条例》中,我们既能看出国家在鼓励化妆品行业创新发展,也能看出在不断完善制度,治理这个行业的乱象横生。但是,行业的进步和完善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