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需要什么资料?
居民因婚嫁、搬迁等原因,需在市区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按经常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地登记户口、人户一致和整户迁移的原则,可直接在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需持证件为:1、户口簿。
2、身份证。
3、结婚证。
4、房屋租赁或产权证。

派出所办理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户口落户所需材料根据落户方式不同,有下列几种情况:一、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上户口申请都需要哪些材料
上户口需要的材料:1、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婴儿的出生医生证明;3、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4、父母的结婚证明。
对符合落户条件的,可以向申报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

办理入户手续要什么资料
办理入户手续要什么资料办理入户手续需要的资料如下:1、所内迁移:凭当事人的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2、属婚迁入户,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3、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