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实等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由县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用人单位应填写《马边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批表》,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县人社部门审核确认。新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1.引进的临床医学全日制本科生和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影像医学和核医学、麻醉学、急诊医学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马边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并将按《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边彝族自治县实施卫计人才振兴工程九条措施的通知》给予总额为15万元至130万元不等的安家补助费和入职后的其他补助费。
2.引进的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全日制本科生和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在马边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并将按《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边彝族自治县实施卫计人才振兴工程九条措施的通知》给予总额为15万元至130万元不等的安家补助费和入职后的其他补助费。
3.引进的口腔医学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马边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并将按《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边彝族自治县实施卫计人才振兴工程九条措施的通知》给予总额为15万元至130万元不等的安家补助费和入职后的其他补助费。
考核工作其他相关信息都将在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