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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发布首部关于钱塘江流域保护与发展的基础性法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04 21:00:46    浏览次数:20
导读

  一江春水过杭城,浩浩荡荡的钱塘江,是浙江的母亲河,其在浙江的流域面积占全省陆域面积近一半。从古至今,钱塘江始终是那根串起了杭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轴线。  在拥江发展时代,如何保护好这根主轴线日上午,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发布《杭州市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10月1

  一江春水过杭城,浩浩荡荡的钱塘江,是浙江的母亲河,其在浙江的流域面积占全省陆域面积近一半。从古至今,钱塘江始终是那根串起了杭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轴线。

  在拥江发展时代,如何保护好这根主轴线日上午,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发布《杭州市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也是钱塘江流域首部关于保护和发展的基础性法规。

  江河湖泊是生态环境保护中不可忽略的重要一环,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探索相关的立法保护。在杭州看来,为钱塘江立法正当其时——一方面,杭州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保护要求,离不开制度设计和统筹谋划;另一方面,将钱塘江的保护发展立法,也能为杭州正在全力推进的拥江发展战略提供法治保障。

  管理“扩容”,要为发展“保驾护航”。新出台的《条例》将和已有的《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互相衔接,除了原有对水体的保护规定外,还将聚焦规划、综合保护、绿色发展等重要内容。比如,在规划上,将钱塘江及两岸区域划分为核心区域、重点区域、一般区域,实施不同的规划管理控制措施;在综合保护上,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钱塘江及两岸区域岸线,对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历史遗迹编制保护名录等。

  “五大”制度,为生态保护“立下规矩”。在《条例》中根据钱塘江及两岸区域生态保护需求,进一步作出具有地方特色的规定,提出建立“五大”制度——建立钱塘江及两岸区域生态环境联保共治机制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生态修复制度,规定由区、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对影响生态环境的区域进行清理、复垦或者生态化改造;建立岸线保护制度,禁止破坏钱塘江及两岸区域自然生态岸线,并采取措施推进现有岸线的生态化修复;建立岛屿保护制度,将钱塘江及两岸区域内的岛屿划分为限制开发类、严格保护类和优化利用类,授权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岛屿的具体管理办法;建立乡土物种保护制度,保护具有重要生态、观赏价值的乡土景观植物群落、乡土物种组成的生态系统。特别明确规定,禁止在钱塘江及两岸区域内的开放水域养殖、投放外来物种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种种质资源。

  更重要的是,《条例》将不仅仅只专注于保护层面,更会成为钱塘江未来发展的“指南针”。比如在绿色发展上,杭州将通过此次立法推进沿江、跨江和水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编制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和负面清单等。

  厘清责任,监管压力层层传导。《条例》对法律责任进行了具体规定,对侵占、损毁列入保护名录但是不属于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或者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水利工程的历史文化遗存的,由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还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也设置了监管“红线”,包括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者监督检查的、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等三种行为。

  据了解,《条例》从2017年5月启动起草至今,坚持“务实、管用,突出杭州特色”的原则,充分借鉴上海黄浦江、广州珠江等地的立法经验,先后经历了百余次修改。“可以说,法规的每一条都是字斟句酌的结果,以第十二条里制定钱塘江及两岸区域水、大气、土壤、生态保育、生态品质等生态环境指标为例,这些指标就反复征求杭州市林水局、杭州市农业局等部门的意见5次以上,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杭州市拥江办副主任黄昊明说。

  从杭州自身的发展逻辑看,经历了从“西湖时代”到“钱塘江时代”的蜕变后,跨江已不能满足杭州的发展诉求,拥江则成为杭州发展的主战略。下一步,杭州将加紧制定出台配套措施和办法,健全完善钱塘江综合保护和发展制度体系。

  “我们将以《条例》的实施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好各项内容,推动钱塘江流域高质量发展,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级滨水区域,描绘好新时代‘富春山居图’。”黄昊明说。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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