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消息,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称,在近期开展的化妆品监督抽检中,共发现79批次的防晒类化妆品实际检出的防晒剂成分与产品批件及标识的成分不相符。
亿邦动力网了解到,本次抽检不符合的防晒产品涉及多个品牌,包括韩束、赫拉、温碧泉、李医生、丸美、伊贝诗和MINISO等。其中,韩束的委托工厂苏州工业园区黎姿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9批次产品都在名单之中。
据悉,防晒类化妆品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而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需要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批准文号后才可生产。本次出现问题的产品,因实际检出的防晒剂成分与产品批件及标识的成分不同,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表示,所有相关产品的生产(代理)企业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局都在进行核查。目前,所有名单内的产品均停止销售,相关生产(代理)企业需要对已上市产品及时召回等。同时将会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对涉嫌假冒的产品,要深查深究相关经营企业的进货渠道,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报告中还表示,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需要在2016年9月20日前将查处情况上报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以下是涉及实际检出成分与产品批件及标识不符的标称防晒类化妆品生产(代理)企业名单:
苏州工业园区黎姿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上海韩束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韩束防晒乳等9批次产品;
深圳市绿馨颜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柏氏轻透隔离防晒乳、纯新美白保湿防晒乳、柏氏防晒乳等8批次产品;
广州市惠芳日化有限公司(委托方:惠芳国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生产的婉丝双护防晒乳、婉丝清盈防晒乳等4批次产品;
广州市嘉梦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璀璨阳光冰爽防晒霜、璀璨阳光清爽防晒霜、魅力密码美白防晒霜&芦荟防晒霜(温和型)、MINISO防晒乳等4批次产品;
汕头市莲娜姬护肤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雅邦透白冰爽防晒套盒、雅邦透白隔离防晒乳等2批次产品;
广州市盛美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北京明弘科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植物医生隔离霜、LOTIONSPA防晒霜等2批次产品;
广东千叶惠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十长生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云冰川娇宠防晒乳霜等2批次产品;
珠海市西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西婷美容保健有限公司)生产的李氏防晒日霜;
仙迪达首化妆品(深圳)有限公司(委托方:深圳市仙迪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伊贝诗美白隔离防晒霜等2批次产品;
广州瑾洋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春瑾杰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瑾泉清新透白防晒乳;
广州科玛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委托方:北京义才和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科玛防晒霜;
广州雅纯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委托方:维真时代(上海)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里美水凝保湿防晒精华露;
深圳市瑞克特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澳丽达化妆品(深圳)有限公司)生产的菲丽洁瑞丽保湿遮瑕防晒乳霜;
广东艾圣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美芝澳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之蔻水凝防晒乳液;
广州市康礼士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市大植元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水透白防晒乳;
广州芭薇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重庆市戴唯妃美容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戴唯妃防晒隔离乳;
广州市法西兰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鹤山市新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冰润防晒霜;
广州奥蓓斯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欧丽莱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黛维莉美白防晒乳;
上海雪代日用化学有限公司(委托方:上海竺君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艾霏莱婷花琪雪晶灵无瑕美白防晒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