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 罗莎琳)日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停止商务公寓的审批通知》(下称“通知”),最核心的内容是,在全市范围(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停止新的商务公寓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用地出让方案审批。
据悉,此次通知内容有三条:在全市范围(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停止新的商务公寓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用地出让方案审批。 对于已批规划尚未签订合同(不含招拍挂出让情形)的,商务公寓项目,在满足学校等公共配套要求、开发企业自愿的基础上,鼓励转为可售型人才住房。 优化城市主副中心和组团中心内各功能用地规划布局,减少商业用地比例,增加居住及配套用地比例。
易居企业集团CEO丁祖昱认为,原先商务公寓的存在规避了很多原本对住宅的限制性调控政策,会造成一些资金从住宅流向商务公寓的炒作,在“7·15”深圳购房新政出台后,此次又进一步堵住了商务公寓的漏洞,防止炒作,调整供应结构,这对解决深圳房地产市场目前的一些问题,都是有好处的。
此次深圳停批商务公寓并非偶然,此前深圳曾对商务公寓“动过刀”。2018年7月31日,深圳出台“深四条”调控政策,其中规定:开发商在各类新供应用地(含招拍挂、城市更新、征地返还用地等)上建设的商务公寓只租不售。2019年12月11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一份《关于调整普通住房标准及商务公寓政策的报告》流出,里面提到:调整了商务公寓政策,取消了持续不到一年半的 2018 年“深四条”中关于商务公寓“只租不售”的相关规定。彼时,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介绍,之所以取消商务公寓“只租不售”的相关规定,原因在于:该政策抑制了部分城市更新项目的活跃度,长期看利于增加商品房供给,短期看不利于可售商务公寓销量。
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商务公寓是为商务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务与住宿服务,不提供学校、幼儿园等居住配套的办公类建筑,其用地分类属于商业用地。 由于商务公寓在使用年限、土地出让金、按揭贷款等方面都优于写字楼,因此在市场上体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和冲击力。商务公寓早期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商务办公区配套的作用。但近年来,商务公寓呈现出明显的类住宅化倾向,已偏离“服务商务人士”“短期住宿”的目的,在深圳更是成为了投机炒作的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