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全科医师杂志》发布《成人社区获得性肺炎基层合理用药指南》,对CAP治疗药物的合理应用进行了详细的介绍。本文摘录了各个药物的用药目的、用法用量和药物相互作用。药物禁忌证、不良反应、规格、药代动力学、详细使用方法等信息,请见指南全文。文末附有指南下载链接。
成人社区获得性肺炎(CAP)是指在医院外罹患的肺实质(含肺泡壁,即广义上的肺间质)炎症,包括具有明确潜伏期的病原体感染在入院后于潜伏期内发病的肺炎。
(2)肺炎相关临床表现:新近出现的咳嗽、咳痰或原有呼吸道疾病症状加重,伴或不伴脓痰、胸痛、呼吸困难及咯血;发热;肺实变体征和/或闻及湿性啰音;外周血白细胞计数10×109/L或4×109/L,伴或不伴细胞核左移。
(3)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新出现的斑片状浸润影、叶或段实变影、磨玻璃影或间质性改变,伴或不伴胸腔积液。
符合(1)(3)及(2)中任何1项,并除外肺结核、肺部肿瘤、非感染性肺间质性疾病、肺水肿、肺不张、肺栓塞、肺嗜酸粒细胞浸润症及肺血管炎等后,可建立临床诊断。
CAP治疗需根据患者病情严重度、治疗场所、年龄、基础疾病等决定初始抗感染药物的使用。具体治疗方案见表1。
1. 氧疗与呼吸支持:对有高碳酸血症风险患者,在获得血气结果前,血氧饱和度宜维持在88%~92%。
2. 咳嗽、咳痰处理:如果以干咳为主,可酌情使用镇咳药物,如右美沙芬等。痰量过多或有脓痰时,患者可能会发生咳痰不畅,需要促进痰液咳出,可予以氨溴索等祛痰药物,以降低痰液黏稠度,有利于排痰。具体治疗药物见表2。
抗感染治疗一般于退热2~3 d且主要呼吸道症状明显改善后停药,不可以肺部阴影吸收程度作为停用抗菌药物的指征。通常轻、中度CAP患者疗程5~7 d。
非典型病原体治疗反应较慢者疗程延长至10~14 d。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克雷伯菌属或厌氧菌等容易导致肺组织坏死,抗菌药物疗程可延长至14~21 d。
➤ 脐带血中浓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4~1/3,不建议孕妇使用;本品可分泌入乳汁,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
3. 药物相互作用:不宜与双硫仑等乙醛脱氢酶抑制药合用;与氨基糖苷类合用具有协同效应;可降低口服避孕药作用。
10 ml/min时,每日使用剂量少于2.0 g时,不需做剂量调整。血液透析清除头孢曲松的量不多,透析后无需增补剂量。
③肝功能损伤患者:慢性肝病患者使用头孢曲松时无需调整剂量。严重肝损害或肝硬化患者应调整剂量。
3. 药物相互作用:静脉输液中加入红霉素、四环素、两性霉素B、血管活性药物、苯妥英钠、氯丙嗪、异丙嗪、维生素B族、维生素C等时将出现浑浊。应用头孢曲松期间,饮酒或应用含乙醇的药物时,个别患者可出现“双硫仑样反应”。
1. 用药目的:适用于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等非典型病原体所致的CAP的治疗。
(1)成人:口服,常用量第1日,0.5 g顿服,第2~5日,0.25 g/d顿服;或0.5 g/d顿服,连服3 d。
(2)特殊人群用药:老年人无需调整剂量;妊娠期须权衡利弊,只有在明确需要使用阿奇霉素的情况下才能在妊娠期给药;权衡药物对于婴儿的潜在获益和风险后,才可在哺乳期妇女中使用本品。
1. 用药目的:适用于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肺炎支原体等非典型病原体所致的CAP 的治疗。
(2)缓慢静脉滴注治疗剂量及疗程同口服,根据病情需要,可先予静脉滴注,继以口服左氧氟沙星的序贯疗法,需注意左氧氟沙星的注射剂只供缓慢静脉滴注,不可快速静脉输注,也不可用作肌内注射。每0.2克左氧氟沙星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60 min。国外左氧氟沙星的用法与用量(口服与静脉给药剂量相同)如下:CAP,0.5 g/次、1次/d,疗程7~14 d。
(3)特殊人群用药:老年人须慎用,应用时需根据肾功能调整剂量。肾功能减退者根据Ccr调整剂量或间隔时间:Ccr≥50 ml/min 时,无需调整剂量;Ccr<50 ml/min时需调整口服和静脉给药剂量。
(2)合用以下某些药物时请注意监测相应指标:合用降血糖药时需监测血糖;合用华法林时需监测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合用茶碱类时需监测茶碱血药浓度。
(3)与含铝或镁的抗酸药、硫糖铝、金属离子制剂、含锌的多种维生素制剂、去羟肌苷合用时,应与口服左氧氟沙星间隔至少2 h服用。
1. 用药目的:适用于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肺炎克雷伯菌、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CAP的治疗。
(1)成人:口服及静脉给药剂量相同,剂量均为0.4 g/次、1次/d。治疗社区获得性肺炎的疗程为7~14 d。
(2)特殊人群用药:老年人慎用,一般无需调整剂量;肾功能减退者无需调整剂量;血液透析和持续腹膜无需调整剂量;中、轻度肝功能损害者无需调整剂量。
3. 药物相互作用:与西沙比利、决奈达隆、美索达嗪、硫利达嗪、匹莫齐特、齐拉西酮、利多卡因、氟卡尼、普鲁卡因胺、美沙酮、三氧化二砷等合用,出现QT间期延长、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或心脏停搏等心脏毒性的风险增加,属禁忌。
与甲苯磺丁脲、二甲双胍、格列齐特、格列美脲、阿卡波糖、胰岛素等降糖药合用可致血糖波动。和阿洛司琼合用会导致阿洛司琼血药浓度增加。服用铁剂和抗酸药明显降低莫西沙星的生物利用度。与华法林合用会导致华法林作用增加。
(2)特殊人群用药:美国FDA 妊娠期用药安全性分级为口服给药D。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肾功能损害者可应用多西环素,无需调整剂量。
巴比妥类、苯妥英或卡马西平与多西环素合用时多西环素血药浓度降低,需调整多西环素的剂量。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需要调整抗凝药的剂量。
(1)成人:急性疾病或者慢性疾病的初始治疗,30~60 mg/次、2~3次/d。如需长期服用,14 d后剂量可减半。餐后服。
(2)特殊人群用药:老年患者可按推荐剂量服用。肝、肾功能受损者应咨询医生后才可使用。妊娠(3个月后)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 药物相互作用:氨溴索与某些抗菌药物(阿莫西林、头孢呋辛、红霉素、多西环素)合用可升高抗菌药物在肺组织的浓度分布。避免同服强力镇咳药。
(1)成人:口服,0.2 g/次、2~3 次/d。泡腾片:0.6 g/次、1~2次/d,用半杯温开水溶解,最好在晚上服用。
用,必要时可间隔4 h 交替使用。乙酰半胱氨酸与碘化油、糜蛋白酶、胰蛋白酶配伍禁忌。乙酰半胱氨酸与合用可增加低血压和头痛的发生。
(1)成人:片剂、糖浆剂、颗粒剂,15~30 mg/次、3~4 次/d;缓释片剂,30 mg/次、2 次/d,不可掰碎服用。
(2)特殊人群用药:妊娠前3个月内和哺乳期的妇女禁用。哮喘患者、多痰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 药物相互作用: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及抗抑郁药并用;不宜与乙醇及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物并用,因可增强对中枢的抑制作用。
①口服:退热镇痛,0.3~0.6 g/次,每4小时1次,或4次/d,一日量不宜超过2.0 g。退热疗程一般不超过3 d。
药物相互作用:应用巴比妥类(如)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对乙酰氨基酚可致肝损害。对乙酰氨基酚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长期服用对乙酰氨基酚可增强抗凝药的抗凝作用。与齐多夫定合用会增加二者毒性。
3. 药物相互作用:与对乙酰氨基酚长期合用可增加肾脏不良反应。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用时消化道溃疡的发病率增高。与阿司匹林或其他水杨酸盐同用时并不能加强疗效,而胃肠道不良反应明显增多并增加出血倾向。
以上内容来自:中华医学会,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中华医学会杂志社,中华医学会全科医学分会,中华医学会《中华全科医师杂志》编辑委员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指南编写专家组,成人社区获得性肺炎基层合理用药指南[J],中华全科医师杂志.2020,19(9):783-7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