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了台土告字[2020]057号,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路桥区新桥镇新横大道以东、镇西路以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起始时间为2020年10月25日09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04日9时00分。挂牌起始价11500万元,起拍楼面价2455元/平(未考虑配建等因素)。
据了解,该地块位于路桥区新桥镇新横大道以东、镇西路以北地块;东至前里泾城市绿线,南至镇西路城市绿线,西至新横大道,北至新桥浦城市绿线;商业、住宅用地。
总用地面积:29977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4654平,代征道路用地面积:3685平,代征绿化用地面积:1638平;地上建筑面积:≤46842平(上述面积已包括物业管理用房等配套公共设施面积),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4342平,商业建筑面积(含物业管理经营用房):≤12500平;容积率:≤1.9;绿地率:≥30%;建筑密度:≤35%。
该地块位于台州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内,其建筑限高应当同时满足民航和军航要求。民航机场净空要求:该地块需要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取得民航部门的净空审核意见。军航机场净空要求:该地块建设海拔高度不超过44米的建筑物(含所有构筑物);工程开工、竣工时及时通报中国人民解放军九二0九五部队;施工过程中,建筑高度(含塔吊、脚手架等)不得超过批复高度;工程竣工后,九二0九五部队将对建筑物及附属构筑物的高度情况进行检查。
围墙要求为通透式或绿篱式。交通主出入口:西侧。交通组织方式:本小区人车分流。除访客停车泊位外, 其余车位原则上应配置于地下室。地下空间用于停车、辅助配套等功能;使用层数大于等于1层。
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比例和要求按照《台州市物业管理规定》执行,物业管理用房应集中留存。城镇新建住宅项目,应按套内建筑面积不低于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的3‰且最低不少于5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老年活动用房),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至当地镇人民政府。还须配建体育健身设施、公共文化设施用房等。居民住宅区内应配建用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室外场地作为配套公共文化设施的文化活动场地。室外文化活动场地面积不得与室外体育健身场地面积相互抵扣。
商业建筑应集中安排,块状布置,不得设置沿街底商。商业、办公建筑每个分割单元产权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产权分割单元在建筑方案和建筑施工图中予以明确。沿新横大道、镇西路立面采用封闭式阳台。居住建筑面宽:居住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时,最大面宽不得大于80米;建筑高度大于27米不大于60米时,最大面宽不得大于70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