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务院法制办已经注意到了直销行业的一些交易习惯(直销模式等),对草案中的一些规定在调研论证后将进行调整。
但眼前的事实情况是,尽管目前已经选定了雅芳的单层直销模式做为试点,但实际上,直销法可能设定高门槛,又要选定单一模式,这势必会让一大批不合条件的直销企业想尽办法挤进这个门槛,于是,灰色地带产生了,而连带的,一大批采取多层次直销模式的企业又将何去何从呢? [发表评论]
“正如日中天的直销企业不会坐以待毙,他们将采用变通的做法。有直销企业表达更是直白:“企业骗政府还不容易?”[发表评论]
对于自愿参股入股、组建产业集团的拿牌方式,表面看这似乎可以扶持行业内的中小企业,但实际违背直销立法的基本原则。
想进入直销行业而还没有名气的公司为了能在社会上快速打出知名度,会想办法挂靠在将能拿到牌照的这些企业名下。
业内盛传现在外资能拿到的直销牌照数会比内资企业要多。还有一批内资企业忙着到香港去注册,比如珍奥、御坊堂等。
专家认为,直销法目前已基本定调,多层企业的努力可能效果甚微。“稳定压倒一切,安全有序第一,是政府对直销行业的主要开放原则。”
据业界统计,中国内地直销模式经营的企业达两千余家,其中90%以上沿用了十家转型企业的“店铺+雇佣推销员”的转型“多层次”模式。发表评论]
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的杨谦教授说:“据了解,目前《直销管理条例》中没有单层多层的概念。现在就根据‘奖金比例最高上限为25%及团队计酬不被允许’而认为未来直销将采用单层模式,这个断言下得还早。
单、多层次直销实际上它所涉及的是直销的基础形式和直销的基本概念问题。
多层次直销相对于单层次直销而言,确实也有其管理的复杂性和管理难度。而在管理难题当中,最为核心的问题则是对业务队伍的管理。由于业务队伍非常庞大,分布范围又广,素质又良莠不齐,在远离公司管理视线的业务队伍里面,往往会发生一些违规运作甚至采用非法传销手段进行运作的事情。 [发表评论]
采取的市场手段尽管仍保留有多层次直销的特点,但更多的“特点”却属于非法传销。
“操盘手”群体里面除了少数是从国内外大型直销公司有过良好管理经验以外,很大一部分却是原来一些直销公司或非法传销公司的“大网头”。
许多直销公司尽管有良好的企业文化和管理制度,但由于管理力量顾及不过来。
在很多人多年的直销历程中,也并没有报批的习惯,政府对这种不打不小的规模的培训的监管可以说无处下手。
权威人士透露,按照原来的立法计划,直销系列法规在2005年初即可出台,但由于直销法规在一些主要制度上如限制层次、奖金拨出比例、企业保证金制度等存在争议,立法部门先后进行多次调研。 2005年初前后,商务部和工商总局相继将各自负责的直销法规草案报送到国务院法制办。
直销企业应支付给每个推销员的报酬(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及其他经济利益等)只能来源于直销企业自身的经营收益,其总额不得超过该推销员将产品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所得收入总额的25%。推销员只能向最终消费者直接推销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通过第三方转卖。推销员将直销产品销售给最终消费者的同事,应向最终消费者提供直销企业开具的销售凭证。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非法传销:“组织者在经营活动中招募人员,通过招募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组成网络,对参加者以其直接或间接通过发展人员推销商品的业绩计算和提取报酬或者给予其他经济利益的”。
作为中国直销代表的安利目前各方面似乎都不顺利,政府公关、内部人员动荡……
雅芳全球总裁钟彬娴高调宣布拿到首张直销试点牌照。一时“雅芳胜出,安利落败”的论调开始盛行。
虽然直销法规座谈会低调召开但点点渗透出来的信息,让我们渐渐窥视出直销法草案的全貌…
究竟要多长时间,才能让背上沉重包袱的TCL在国际化的道路上轻装速跑?
给创业者管理层团队股份,对中国的国有企业而言,是必要但不充分的成功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