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学校依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教计〔2018〕22号)文件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其中美术类本专科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39800元,专升本普通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28000元,专升本美术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29800元,其他本专科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35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3000元。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以奖励优秀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社会力量资助等,具体执行参照《财科教(2019)19 号 2019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或温州商学院招生网()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