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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和法律的区别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22 04:25:37    浏览次数:47
导读

  条例和法律的区别我国的法律体系是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组成的。下位法低于上 位法,法律是由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条例一般形式就是行政法规,行政法 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其法律效力低于法律;地方性法规是由省级人大或国务院批准的较大 城市人大经省级人大批准制定的,其法律

  条例和法律的区别我国的法律体系是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组成的。下位法低于上 位法,法律是由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条例一般形式就是行政法规,行政法 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其法律效力低于法律;地方性法规是由省级人大或国务院批准的较大 城市人大经省级人大批准制定的,其法律效力低于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是中央各部委制定的, 其法律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 法律是通过人大来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通用,而条例是根据地方的不同情况,为了便于地 方部门管理,由地方自行制定的。也要通过地方人大会制定。 政府令顾名思义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规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职权。 根据上述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发布命令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是有法律效力的, 具有法律效力的命令当然具有强制性。 法律法规必须是由有立法权的机关颁布,如全国人大、国务院、省人大。 至于国务院各部委以及省政府、有规章制定权的较大市人民政府颁布的所谓条例,只能算部门规章和政府 规章的范畴。而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局级别就更低了,其颁发的“条例”,只能算是规范性文件,连规章都算 不上,更何况法规。 条例是否属于法律法规要看发文单位的级别。国务院及各部委办局及省、市人大、政府发的,具有法律效 力,当然属于法规。而你所说的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局发的只能是文件,没有法律效力,因此,不是法规。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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