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是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之一,医生可以在接诊中结合健康档案综合分析患者健康状况,同步开展慢性病登记、诊间随访、随访预约、健康教育等基本服务,并将诊疗信息及时推送到健康档案,方便开展后续服务和健康管理,可以通过健康档案开展建档人群健康状况分析,尤其是老年人中患高血压或糖尿病人群、同时患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疾病人数的统计分析,为疾病预防工作深入开展奠定基础。
要定期全面梳理已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特别是紧紧围绕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贫困人口、计生特殊家庭等各类重点人群,认真对照辖区户籍人口身份信息,组织和督导通过集中复核、常规随访、健康体检、日常门诊等途径,对现有健康档案逐份核实甄别,及时修订逻辑错误和不实信息,对已死亡、户籍外迁的居民要及时注销其档案记录信息,对重复建档的居民信息要及时删除,要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及健康教育等活动相结合,加强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和意义的宣传,切实提高居民对本人健康档案的知晓率,结合计划生育、各单位查体、中小学生查体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信息,对新出生人口、户籍迁入(迁回)的居民和其他未建档居民,及时建立或补登其档案信息。
要加快建立综合业务信息系统,兼容各项功能,建立完善医生工作站,整合居民健康档案浏览功能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功能,方便接诊医生查阅健康档案,能够在接诊中结合健康档案综合分析患者健康状况,同步开展慢性病登记、诊间随访、随访预约、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将诊疗信息及时推送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方便公共卫生人员和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开展后续服务和健康管理。要建立辖区居民健康档案定期维护制度,每年开展一次健康档案复核,对年内未接受服务或无动态更新记录的居民健康档案进行重点核实,及时更新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剔除死亡、户籍外迁的居民健康档案,最大程度减少失访,保证健康档案实效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要掌握常住人口、户籍人口、重点人群、迁出迁入人口、贫困人口、流动人口以及特殊家庭人口等特征人群的基本建档情况,分别建立电子花名册,对未建档居民进行汇总统计和原因分析。结合实际管理需要,进一步对老年人、儿童进行分年龄组、流动情况和健康情况统计分析,对孕产妇进行户籍、胎次等统计分析。开展建档人群健康状况分析,尤其是老年人中患高血压或糖尿病人数、同时患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疾病人数的统计分析,做好各类重点人群管理人数和全部重点人群管理人数(剔除重复人数)的统计,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统计分析和深入开展奠定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