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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人员洗脑经典语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29 16:50:33    浏览次数:9
导读

  2016年4月6日、7日,南宁市公安局组织精干力量3500多人成功侦破了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列为广西一号传销大案和2012年全区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一号要案的“”传销专案。  一起涉及22名传销头目、上千参与者的传销案,11月11日在广西北海市海城区法院公开审理。检方指控该案被告直接或间接吸收传销资金逾7千万元

  2016年4月6日、7日,南宁市公安局组织精干力量3500多人成功侦破了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列为广西一号传销大案和2012年全区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一号要案的“”传销专案。

  一起涉及22名传销头目、上千参与者的传销案,11月11日在广西北海市海城区法院公开审理。检方指控该案被告直接或间接吸收传销资金逾7千万元。

  检方指控,2009年,被告人吴某经王某介绍出资加入“资本运作”(广东体系)传销组织。同年,被告人吴某直接或间接发展黄某及被告人沈某、麦某、林某等人加入传销组织。

  检方指控,随着加入传销组织的人员不断增加,被告人吴某、沈某、麦某负责管理传销组织的运作。其中,被告人沈某负责管理传销体系的资本运作,由其将“下线”的申购款汇总后统一分配给传销体系内的a级老总、经理、主任作为“工资”;被告人麦某是负责帮助传销体系中有困难的人员;被告人林某是负责管理传销体系的经理,处理传销体系内部出现的打架、矛盾等事情以及给“下线”发放“工资”。

  检方指控,根据从被告人林某处缴获的部分参与者名单,至2013年8月案发时,有上千人参与上述“资本运作”传销组织,直接或间接吸收参与者的传销资金逾7千万元。

  至案发时,被告人吴某已晋升为a4老总级别,被告人沈某、麦某晋升为a3老总级别,被告人林某晋升为a2老总级别,层级达三级以上,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老总级别,层级达三级以上,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人。

  这种传销和传统的传销有很大区别,首先是不限制人身自由,“他们都来去自由,不收手机,不押身份证”,靠的就是所谓的“内心坚持”。

  其次,这种传销没有任何产品,交纳69800元后,上一级会返回19800元,这笔钱被用来支付各自的房租、每天的饭钱。“他们所做的一切,一是逃避打击,二是维持传销人员的基本生存。”杨震宇说,以往传销者往往聚集开会,可是这种新形式的“纯资本运作”,不开大会,只开小会,而且传销者都是以家庭形式租房居住,相聚容易,分散也容易。对于串门一事,一位执法人员说,这种串门并不产生经济价值,目的就是“互相催眠”。退还的19800元就是生活费,因此,参与者要尽可能发展下线,否则就难以为继。

  另外,传销人员会结合社会现实和城市建设,说他们是获得国家暗中支持的,是在积累民间资本,支持国家经济建设。刘玉坤说,“他们称,浦口天润城这一片都是为他们而建的,目的是容纳他们这么多五湖四海的人。”

  早报讯一名来青岛找工作的女大学生在火车上结识了一名自称某公司经理的男青年后,被骗到即墨一个传销窝点。前天上午,女大学生上厕所时看到早报记者的电话后,发出了求救短信。昨天中午,记者联系警方和工商执法人员一起将她解救出来。

  “你是记者吗?我是一名大学生,被人骗到即墨小李村听课洗脑,快救救我吧!”前天上午,记者突然收到一条这样的短信息,立即赶到小李村。一名村民告诉记者,在他出租的那所民房里就有个传销窝点。记者进入窝点看到,约有40名男女坐在屋子里,一男一女正在讲课。记者问在门口“站岗”的男青年,这是做什么培训的?这名男青年没理会。

  昨天上午11时许,记者和即墨市公安局通济派出所民警、工商执法人员一起来到这个传销窝点,将现场40多人控制起来,发求救信息的大学生一见记者就大声哭起来。

  据了解,这名大学生姓于,今年刚从湖北一所大学毕业,准备来青找工作。在火车上结识了一名自称在青岛开公司的经理,越聊越投机,最后“经理”答应给小于找份工作,没想到把她骗进了传销窝。

  “在这个村里,我们取缔过10多个传销窝点,但就是没办法根治。”现场一名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这些传销组织者的窝点在即墨各个小区十分普遍,每个月工商和公安执法人员都能查处10多起。但这些窝点被查处后,很快换个地方继续非法传销活动,因为目前国家对传销没有明确的立法,执法人员也只能解散取缔这些非法组织。随后,根据市民举报,即墨市警方联合工商执法人员在小李村里又接连取缔另外3家传销窝点。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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