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面以多层次赚取利润销售虚拟软件商品的销售形式是否可以定义为传销,是否违法。如果是,如何进行相关的举报和取证制裁,寻求帮助。
资本孵化属于金融投资模式,它处在法律的空白处,有很高的利润。成功周期短!只是很多的人不敢相信 有这么高的利润。 早在美国.新加坡.日本.韩国等等国家它已 经运作了大概快100年的历史了,西方人把它叫做“富人俱乐 部”如今它已经逐步的迈进到我们中国,其实资本孵化在我们国家运作了已经有十多年,他是改革开放从国外引进的金融模式。 网络纯资本运作已经成为一个经济现象,已经有太多的成功的前例证明是成立和可行的,网络资本运作的模式经过改良和优化,更适应我们在互联网上运作,它是人人都可以参与的,投资额几乎是每个人都可以承受的。 渐渐的,互联网上纯粹的资本运作悄然兴起,简单的运作模式,易于辨别的利弊分析,伴随着自动生成的业绩管理系统,使我们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即时晋升、秒薪结算的游戏享受,它正通过不同渠道继续唤醒时代的活跃与勇敢者的心,同样, 没有静止的我们踏过了前浪,就没有理由躲开后浪。异地实现理想的朋友请继续学习、付出,还在寻找及正在征服机会的朋友不妨携手互联网资本运作,市场更从容,未来更可把握! 想了解和咨询的朋友请加交流号: 591033002 辉煌阳阳 656245229 辉煌高消费
网络传销与传统传销其实就是一个娘胎里双胞胎。传统传销大家都知道是非法的,受到工商部门的密切关注和严厉打击。网络传销使用了隐秘的不公开的手段,它的得利方式同样是交纳会费(或说是享受产品),然后再拉人进入作为自己的下线,这种方式与传统传销没有本质的区别。它有着虚拟性,隐蔽性,欺骗性,地域性和查处被动性这五大特点和查处难点。更值得注意的是网络传销活动还将犯罪目标瞄准了老年人群体,千万“银发族”成为最大受害者。 我国目前没有非法网络传销罪。网络传销这种违法行为适用我国的刑法中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 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意见】 以营利为目的属于赌博,以娱乐为主带有赌博性的行为不构成赌博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意见】 可撤销婚姻的唯一原因为受胁迫而结婚。因其违反了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婚姻自由,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此处的胁迫,不包括包办婚、买卖婚等,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意结婚的情形。 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应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此一年为除斥期间,也不适用诉讼时效终止、中断、延长等规定,期满未行使,请求权归于消灭。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法定监护 法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首先应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无监护能力的,按顺序应由以下人员担任: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除此而外,经有关单位同意,精神病人的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责任,也可以担任监护人。 (二)指定监护 指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由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组织的指定而产生。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指定监护有两种情况: 1.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时,有关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 2.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 在以指定监护方式设立监护的情形,如果当事人对指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作出维持或撤销原指定的判决,如果原指定被判决撤销,人民法院应另行指定监护人。 (三)委托监护 委托监护是指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 例如,父母因事外出,将未成年子女托付亲友照管。此外,未成年人在托儿所、幼儿园、学校就读期间,精神病人在住院期间,有关教育机构或医疗机构对于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也应当承担监护责任。 在委托监护的情形,除有特别约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未成年人及精神病人在教育机构或医疗机构监管期间致人损害的,如果有关机构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遗嘱监护 遗嘱监护是指被监护人的父母用遗嘱为其指定监护人。 遗嘱监护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 1.被指定的人同意作监护人; 2.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无异议; 3.该指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并对被监护人并无不利。
【法律意见】 由有权的个人或者组织向被监护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监护人的资格不会被任意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法律意见】 一方不能撤销公证,如果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 《公证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第四十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现实生活中网络造谣,对他人实施侮辱、诽谤的情形是非常多的,特别是恶意对烈士、苦命先烈进行侮辱的情形,很多网络喷子发布一些不实的言论,那么法律能不能制裁网络喷子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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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销在网络上层出不穷,而现代人利用网络又非常的频繁,为此在生活中人们需要对一些网络传销进行鉴别,避免自己误入传销的陷阱里,给自己造成损失。了解网络传销的相关特征非常的重要,那么网络传销有哪些特征?网络传销有哪些特征?1、虚拟性更强网络是
传销与非法传销是有一定区别的。非法传销一般是将人骗取进一个专业组织的一种行为,传销组织在现几年来已经打压了很多了,但是不乏还是有新的传销组织下的存在。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非法传销罪怎么定义的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非法传销
网络传销是由传销演变而成的,它为新型的传销方式,利用网络等工具让更多人受害,也给社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但关于网络传销的危害性一直有很多人不了解,下面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网络传销的危害有哪些?网络传销的危害有哪些?首先,微传销可能引发金融风险
网络传销带给人们的危害就跟传销一样多,它利用网络便利性传播的范围越广,现实生活中因网络传销受害的人也有很多。不想要受到网络传销的危害,就要懂得防范规避的防范才行。那么怎样避免网络传销?华律网小编带你了解具体知识。怎样避免网络传销?1.在遇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