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兴区卫生健康委2020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要求及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署,结合实际,现就考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0年11月11日上午9:00-10:30。考试采取应考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上机考试的形式进行。
请本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于11月9日-1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到各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详见附件1)。如因特殊情况由他人代领,需出具报考者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代领书。
1.考生须提前了解报考单位公告通知,并根据公告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参加考试。候考及考试全程保证遮住口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自行准备),考试过程中全程戴手套(自行准备)。
2.考生在考试开始前20分钟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承诺书》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两证放在桌面上备查。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等在有效期内使用的国家认可的证件。
5.考生要保证考场安静,不许交头接耳、左顾右盼,禁止偷看、抄袭他人试题答案,严禁冒名替考;考场内禁止吸烟。
8.考生应当尊重考场工作人员,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安排,自觉接受监考员的监督和检查。考生发生违纪违规行为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1.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次考试将严格落实各项防疫举措,所有考生均需符合疫情防控的健康要求。请考生认真阅读《考生应试疫情防控须知》(附件2),携带《考试疫情责任承诺书》(附件3)和考试所需物品参加考试。
2.考试当日,考生应准时报到。持《考试疫情责任承诺书》进入考点的考生,应在进入考场时将承诺书交予监考员。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根据考点的安排离场,切勿滞留。
3.考生要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自觉填写《考试疫情责任承诺书》。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视疫情发展,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考试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于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