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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新房二手房3年限售,调控时机颇有深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07 05:32:43    浏览次数:11
导读

  据台州市住建局网站11月3日消息,台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在台州市区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3年后方可转让。  对于三四线城市近期的密集调控,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长三角部分城市

  据台州市住建局网站11月3日消息,台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在台州市区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3年后方可转让。

  对于三四线城市近期的密集调控,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长三角部分城市的确过热,第四季度以来,政策密集收紧的城市都集中在长三角地级市,如衢州、绍兴和台州。三四线城市的新政发布说明调控正在逐渐深入,从过去杭州、宁波、南京这样的城市往三四线城市深入进步,进一步体现了稳定市场的导向,具有非常好的稳定预期、引导市场的效应。”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近几年,长三角地区特别是浙江市场透明度、整体成熟度较高,已然成为房企必争之地,但省内多个城市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调控,省会杭州更是层层收紧政策,为何台州市选择临近年底收紧调控?

  从公开资料统计看,2020年10月,台州市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商贸、写字楼、其他)共成交9087套,成交量环比9月(6970套)增加约30.4%。新房成交金额超99亿元,环增约28.4%。

  同策研究院资深分析师王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台州出台政策时间点有以下几个考虑:第一,市场处于需求恢复期,经历了2020年上半年土地市场过热,和疫情过后的需求集中释放,11月市场会处于相对平稳期。为了预防年底房企冲业绩压力带来的不确定性,提前出台政策稳定预期;第二,对于房地产贡献较大的城市采取补丁政策(如台州),对房地产贡献较小的城市(如衢州)摸索预期管理的全套解决方案,贯彻因城施策。”

  《通知》规定,11月4日起在台州市区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3年后方可转让,购买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市或相关区房产管理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当在交易合同备案和不动产权证书中标明房屋转让限制信息。本通知实施前购房人已签订购买协议、支付相关款项并能提供有效转账凭证,但未网签交易合同的,可不受限售政策限制。

  “此次台州楼市政策仍以稳定预期为主,即取得不动产证满3年才能上市交易,与2016年三四线城市集中出台限售政策的思路一致,引导市场回归理性,但大概率不会产生过大负面影响。”王丰表示。

  记者曾走访台州多个新建楼盘,当地居民告诉记者,年轻人大多外出工作,台州房子便宜,他们回来买套房子空着,或是周边外地人来投资,一到晚上,很多小区都没有亮灯的。

  要求根据商品住房库存量和市场供求变化情况,优化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布局和节奏,实行差别化供地,台州市区要加大土地做地力度。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备案制度,实行“限地价、竞自持(或配建)”土地出让方式,严格控制溢价率和楼面地价。

  同时要求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政策,分期申请预售的商品房项目,每期预售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尾期除外);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下的项目一次性申请预售。已取得预售许可的,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备案价格,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新开盘项目商品住房每期备案均价应基本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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