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1、胃肠道反应较轻,可有恶心、烧心、消化不良及便秘,也有报道引起腹泻者。2、可引起皮疹。3、可引起嗜睡、头晕及定向障碍等神经精神症状。4、在小儿急性发热性疾病,尤其是流感及水痘患儿有引起瑞氏综合征(Reye)的危险。中国尚不多见。5、长期用药可影响肝功能,并有引起肝细胞坏死的报道。6、长期应用有可能引起镇痛药性肾病。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支气管痉挛是一般见于呼吸科的疾病,主要是支管炎等的疾病。吸烟诱发哮喘,主要决定于烟中所含的焦油、尼古丁和氰氢酸等多种有害成分。尼古丁等可作用于植物神经,可刺激迷走神经而引起支气管痉挛。焦油可引起支气管粘膜上皮的增生和变异。氰氢酸损害支气管粘膜上皮细胞及其纤毛,使支气管粘膜分
肝肾功能不全,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以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引起过哮喘、鼻炎及鼻息肉综合征者禁用。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5~1.0g,一日3~4次,疗程不超过10天。老年人用药一日不超过2.6g,疗程不超过5天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或其他非甾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也过敏。2、本品仅为对症药物,因此在服本品3天后仍发热或服本品10天后仍疼痛者,必须就医检查。3、必须在医生医嘱下方能作为抗风湿药物较长期应用。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