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田田鱼”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证明商标,这是青田县继“青田石雕”之后的又一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据了解,青田县稻田养鱼始于唐朝,至今已有1300多年,田鱼虽出自稻田而无泥腥味,味道鲜美,深受人们的喜爱。早在1999年,该县龙现村就被国家农业部授予“中国田鱼村”,2005年6月被联合国评为亚洲惟一一个世界农业文化遗产—稻鱼共生系统保护实施地。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发展传统农产品,自2007年以来青田县工商局会同相关部门多次召开申报指导会议,引导、帮助申请注册“青田田鱼”证明商标,以此拉动田鱼产业化、品牌化发展,带动农民发家致富。
在省、丽水市、青田县领导的重视下,“青田田鱼”证明商标历时6年终获准注册,使青田田鱼这一地方特产有了自己的“护身符”,同时也为该县对外宣传增加了一张金名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