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象阳镇第一中学操场改建项目(第三次),招标人为乐清市象阳镇第一中学, 委托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进行招标代理,于 2010年9月10日 在乐清市招投标中心开标。现按浙政发200922号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 2010 年 9月13日始三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厉害关系人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的形式,向乐清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根据招标文件第47页第17款“★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必须提供投标截止前近三个月内的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可以为全部人员清单形式或每人一张的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