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履行部省协议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发展试点动员大会上获悉的。若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进展顺利,最早在2012年底前后,东莞将出现地级市的市辖区。
市政府办印发的《东莞市履行〈民政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珠三角洲地区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协议〉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明确提出,要研究探索行政区划调整。方案提到,对规模较大和城镇化水平较高的特大型镇整合设立地级市的市辖区等问题进行调研论证;借鉴深圳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办法,结合东莞扩权强镇工作,积极探索以片区为单元分设市派出机构的管理模式。
首先是深入开展调研论证。通过走出去方式,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和做法,听取专家意见;通过深入基层座谈了解,广泛听取干部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与建议。
其次是配合制定调整方案。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东莞扩权强镇工作,制订区划调整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第三是争取上级的支持和指导。加强与省民政厅沟通,及时掌握相关信息;认真做好向市委、市政府的请示汇报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争取上级对东莞行政区划调整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支持和指导。
按照时间表,明年6月将开始调研论证,2011年12月配合制订调整方案,2012年12月抓好调整方案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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