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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MINIFY”商标相似 “MIFFY”提起讼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15 06:43:41    浏览次数:18
导读

  【新民网·独家报道】2011年12月7日9:15,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公开审理一起不正当竞争纠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新民网将全程视频直播当日庭审过程。  案情简介:原告诉称:该公司数十年来负责米菲兔(miffy)作品的管理和商业开发,并拥有上述作品的版权和其他相关知识产权。近期,原告发现各地市场和淘宝网上出

  【新民网·独家报道】2011年12月7日9:15,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公开审理一起不正当竞争纠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新民网将全程视频直播当日庭审过程。

  案情简介:原告诉称:该公司数十年来负责米菲兔(miffy)作品的管理和商业开发,并拥有上述作品的版权和其他相关知识产权。近期,原告发现各地市场和淘宝网上出现了所谓“minify”童鞋商品,其包装和鞋身、装饰吊坠、保养说明上则大量使用与原告“MIFFY”近似的“miniFY”、“minify”、“MINIFY”标记。同时,鞋身上还标醒目的“MF”、“M”,而在包装和鞋身、装饰吊坠上则大量使用与原告上述米菲兔形象近似的兔子图案;此外,其外包装盒色彩、图案、线条组合等整个风格也与正牌“米菲”童鞋商品包装近似。

  根据相关信息显示,该“minify”童鞋由“深圳米菲公司总经销”,并由“南安米菲公司制造”。另,被告还散发所谓“MINIFY”秋季产品手册”等广告资料,其中大量使用与原告米菲兔卡通形象近似的图案。被告南安米菲公司还在户外广告中使用与原告米菲兔近似的图案,并在其法定代表人的名片上标注“MI FEI TU”字样。另,在上海黄浦区西藏南路1273号上海鞋都132店铺内亦有公开销售上述童鞋产品,其店内公开张贴有醒目“miniFY”字样的广告图,该店在销售时还使用和散发捷爽公司的相关名片;经查该店铺系被告张梅兰注册。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主审法官):李国泉,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凌宗亮,代理审判员 人民陪审员:余震源,人民陪审员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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