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人谌某,30多岁,年初来北仑小港做油漆工。收入不高,只是维持生计,平时只能抽7块钱一包的红双喜香烟。
到了宁波,他经常约几个老乡去建筑工地玩,工地上有专业操作员驾驶挖掘机,这挖掘机引起了他的注意。
于是,谌某白天做油漆工,晚上和妹夫一起去工地。两人先观察晚上工地上是否有工人,工人几时休息,有几辆挖掘机、挖掘机停在什么位置等。
了解完工地的情况,等到合适的时间,谌某又带上扳手等拆卸工具,唤上朋友段某,一次次地将挖掘机上的电脑主板拆卸并盗走。
就这样,谌某在宁波、北仑等地作案近30次,赚了20多万元。有了钱,谌某买了一辆10多万元的小汽车,抽的烟也换成了中华。这让他有了一夜暴富的感觉。但太过招摇的行为引起了别人注意,有人就向警方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