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多】-免费发布分类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本地 » 正文

广州租房市场奖补新规 普通租赁住房补贴750元平 鼓励房企与“阳光租房”平台互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16 18:27:56    浏览次数:12
导读

  3月5日,15届102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奖补实施办法》。  3月5日,15届102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奖补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规定,利用集体、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给予补贴,其中建设普通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75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建

  3月5日,15届102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奖补实施办法》。

  3月5日,15届102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奖补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规定,利用集体、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给予补贴,其中建设普通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75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建设集体宿舍型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8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实施办法》还规定,商业、办公、工业、酒店用房等非住宅,经批准改造为普通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5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改造为集体宿舍型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55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此外,城中村租赁住房品质化提升、建筑面积合计不少于2000平方米且相对集中的项目,按建筑面积3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闲置住房经品质化提升作为租赁住房,且建筑面积合计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项目,按建筑面积35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同时,《实施办法》表示,为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城市重要公共服务群体提供租赁住房,且租金接受政府指导的,若为新建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10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改造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8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实施品质化提升的租赁住房项目,按建筑面积6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另外,住房租赁企业将房源信息录入“阳光租房”平台,录入房源数量不低于300套(间)的,或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的,按150元/间给予奖励。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于2019年1月1日后通过“阳光租房”平台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租期在6个月(含)以上的,按150元/宗的标准给予奖励。每套(间)房每年度只可申请1次租赁合同备案奖励。

  社会住房信息平台与“阳光租房”平台互联并实现房源验真和网上合同登记备案功能的,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其中企业自有住房信息平台与“阳光租房”平台互联的,按10万元/个给予奖励;第三方商业运营平台与“阳光租房”平台互联的,按20万元/个给予奖励。(来源:观点地产网)

  乐居房产、家居产品用户服务、产品咨询购买、技术支持客服服务热线:新房、二手房: 家居、抢工长:

 
关键词: 广州租房平台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31duo.com/news/show-770665.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c)2016-2019 31D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9001410号-4

浙ICP备190014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