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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某医院部门主任骗泡 和数名女子开房怀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23 21:32:31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909
导读

已婚男子为泡妞在婚恋网站上伪造了“国家安全局保密处副处长”的身份,欺骗数名未婚女性,开展了一连串的骗局。不过,最终等待他

已婚男子为泡妞在婚恋网站上伪造了“国家安全局保密处副处长”的身份,欺骗数名未婚女性,开展了一连串的骗局。不过,最终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惩。11月19日,龙湾法院以招摇撞骗罪、伪造身份证件罪判处被告人夏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被告人夏某某,41岁,温州人,已婚已育,系某医院企划部主任。2016年,被告人夏某某动了在婚恋网站上寻求外遇的念头。考虑到自己四十多岁的年龄已不再适合相亲,为向异性隐瞒自己的真实年龄便去办了一张假的身份证,姓名、出生年月、居住地址无一例外都是虚构的。


被告人夏某某在浏览婚恋网站的过程中,发现有些男士会将自己的工作证件也放在简历栏,给人以可靠的感觉。于是,夏某某又打起了伪造工作证件的主意,“国家安全保密处”这个“神秘”的部门,因为具有一定的保密性,成为了夏某某的最佳选择。夏某某便拿着这两张虚构的身份证与工作证,在四年间一边瞒着妻子,一边借自己光鲜的“国家安全局保密处副处长”身份先后博取被害人厉某某、潘某某、黄某某、田某某、南某某等人的好感和信任,与上述被害人以男女朋友关系进行交往并多次发生性关系。且在与田某某、南某某交往期间曾向二人出示过该人民警察证。

另查明,2020年5月18日,南某某(已怀孕)得知夏某某与其交往期间已婚已育等真实情况后企图自杀。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夏某某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情节严重;又伪造可以用于证明其身份的居民身份证,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招摇撞骗罪,伪造身份证件罪,予以数罪并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认罪认罚等情况作出上述判决。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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