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红牛”)授权上海段和段(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段和段”)发布声明称,泰国天丝在2045年11月10日之前无权在中国生产、销售或授权或许可其他方销售红牛饮料及同类饮料产品。
段和段的声明共有5个主要部分,包括中国红牛权之合法依据、泰国天丝之违法违约行为、人民法院裁定书之合法效力、枣庄中院解除禁令之真实理据、《天丝声明》严重违法侵权之事实。除此之外,段和段还表示:“中国红牛重申:泰国天丝在2045年11月10日之前无权且不得在中国生产、销售和/或授权或许可其他方在中国生产或销售红牛饮料及同类饮料产品”。
据了解,11月16日,中国红牛在其官网发布公告称:“近日,人民法院就中国红牛五十年内在中国境内享有独家生产、销售红牛饮料的权利作出认定。”
对此,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丝集团”)在官网发布了一则《天丝集团声明:强烈谴责严彬方利用合资公司发布不实声明混淆视听并从事不法经营》的公告,这份公告称华彬集团声称的50年经营权系子虚乌有,更是直指华彬集团16日的公告系“自欺欺人的不实信息”。
在业内人士看来,随着红牛品牌争夺的司法程序逐渐推进,华彬集团与天丝集团之间,就红牛品牌的宣传战舆论战逐渐升级。从目前看,华彬方面希望将双方的争夺点聚焦到50年协议和市场上出现三款包装相似的红牛饮料是否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讨论上。天丝集团方面除进行反击外,积极寻求在中国市场找到更多的合作伙伴,加快销售其旗下的产品占领中国功能饮料市场。

